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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可持续发展——全国人大常委会矿产资源法执法检查组赴江西检查纪实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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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06-12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执法检查

为了可持续发展
  ——全国人大常委会矿产资源法执法检查组赴江西检查纪实
本报记者 徐运平
  5月的赣南山区,满目苍翠。
  27日下午,在赣州龙南县汶龙里陂稀土矿的山坡上,全国人大常委会矿产资源法执法检查组的成员们,正在饶有兴趣地听取矿山负责人介绍开采稀土的原地浸矿新工艺。看到这种新工艺不剥离表土,不开挖山体,水土和生态环境得到完整保护时,成员们的脸上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5月26日至6月3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邹家华率领的执法检查组,就江西省实施矿产资源法的情况进行了为期9天的执法检查。
  从赣州、大余到信丰、德兴,从九江、井冈山到萍乡、宜春,10多个市、县的矿山矿区、崇山峻岭,处处留下了检查组的足迹。
  检查期间,检查组还专门设立了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短短9天,共收到有关无证开采、小煤矿被关闭后又非法开采等举报9件。省政府有关部门按照检查组的要求,对群众举报的问题,立即依法查处。
  立法监督 规范矿业市场
  邹家华副委员长在检查中对江西省近年来认真贯彻实施矿产资源法,重视矿产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等方面所取得的成效和经验给予了充分肯定。
  江西作为矿业大省,目前已探明储量的矿产101种,其中钨、稀土、铜、钽铌、锡、金、银被誉为“七朵金花”。矿业作为重要产业在江西经济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为更好地实施矿产资源法,近年来江西省结合实际先后制定了一系列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如矿产资源开采管理条例、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办法、地质勘查管理办法等。赣州、萍乡等市也分别制定了采矿权出让和转让管理办法,以及集体、私营、个体采矿管理规定。全省上下形成了比较完善的法规体系,有效规范了矿产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与利用。
  在全南县大吉山钨矿,检查组了解到,1999年以前,最多时有2万多民工在这里“掘金”,造成矿山塌陷、水土流失,直接经济损失超过8000万元。当地政府部门依法整顿,取缔“民采”和“矿中矿”。如今,矿区秩序有了根本好转,昔日光秃秃的山坡又开始重披绿装。
  矿产资源国家所有,这是宪法和矿产资源法明确规定的重要原则。矿产资源法颁布以来,江西省共开展3次大规模的矿产资源管理秩序整顿,坚决取缔违规开采、乱采滥挖,加强市场监管。整顿中查处无证采矿、非法承包、转让采矿权等各类违法案件4235件,关闭非法矿井4267个,吊销勘查、采矿许可证403个。重点整顿钨矿、稀土等优势矿产,关闭钨矿42个,实行开采总量控制;对稀土矿实行统一开采、统一加工、统一经营、统一管理的“四统一”生产经营方式。
  龙南县在矿产资源管理中严格执法,形成了完善的发证、审批程序和申报审核制度,使稀土资源得到合理开采和保护。2001年被评为江西省国土资源管理先进县。他们成立了矿产品稽查大队,专门负责矿产品营销流通环节的稽查管理。切实维护矿产资源的国家权益,严格按照资源税和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收标准,通过同一窗口加强征管。
  探索创新 建立资源优化配置新机制
  大力推进有偿取得矿业权制度,建立企业节约资源的利益机制,是1996年修订的矿产资源法的重要突破。近年来,江西省在探索矿业权有偿使用和转让,培育矿业权市场方面进行了有益的尝试。
  南昌市建立了全国首家矿业权交易服务中心,改革单纯依靠行政审批取得矿业权的方式,引入市场机制,凡符合条件的一律采取招标、拍卖的方式有偿出让矿业权,并多次成功地组织了矿业权的转让。
  在南康市,采矿权的公开拍卖引起了检查组成员的兴趣。以前,该市纵横交错的河道中有大小采砂户99家,河道采砂处于无序状态,资源浪费大,安全隐患多。由于矿产资源的无偿使用,造成大量的国有资产流失。今年2月,市政府开拓创新,对采矿权依法实行公开拍卖,确定了6位中标者为全市河道砂石采矿权人。市长林泽华表示,规范矿产资源采矿权流转,实行采矿权有偿使用,有利于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在价值形式上得到充分体现,有利于矿产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采利用。
  赣州市去年9月出台了《采矿权出让和转让管理暂行办法》,通过拍卖、招标等方式,实行采矿权的有序、有偿公开出让和转让,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运行机制。目前,全市通过有偿方式出让采矿权33宗,收缴采矿权价款1600多万元。在采矿权二级市场,国有矿山企业通过依法转让方式处置采矿权12个,盘活资产7800多万元,一批国有矿山企业重现生机。
  保护利用 提高可持续发展保障能力
  位于江西省“南大门”的龙南县被誉为“重稀土之乡”。想象中的矿山应是满目疮痍,植被遭破坏,水土流失严重。但到矿山后,映入检查组成员们眼帘的却是山川秀丽,景色宜人。
  龙南县已探明的矿产资源有稀土、钨、煤、铁矿石等40多种,其中重稀土的储量占世界同类稀土储量的70%。在这里,过去由于乱采滥挖,生态环境曾一度遭到破坏。当地政府倡导依法办矿,科学采矿,实行了行政执法工作管理责任制,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特别是在对稀土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方面,创造了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计划、统一销售、统一治理的“龙南模式”,获得国家“八五”攻关科技进步一等奖。他们革新工艺,实现了开采方式的重大突破。根据当地的地质结构,从1995年开始,改变过去被称为“搬山运动”的易地池浸采矿法,全部采用原地浸矿新工艺,既能正常采矿,又能保持矿山的水土和生态环境,同时降低了生产成本,提高了资源的利用率。目前全县有16家稀土矿山实行了这种新的采矿工艺,真正做到了“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开发”。
  宜春市在矿产资源开发中始终贯彻开发与环境保护并重的原则。宜春钽铌矿在积极治理“三废”的同时,去年投资4000万元建成2号尾矿库,获得了“环境优美矿山”称号。江西盐矿每年拨出专项资金治理环境,引进先进技术设备,避免了制盐后废水就地排放以及造成地下水和农田的污染。
  6月3日,在与江西省有关领导召开的交换意见会上,检查组也客观地指出了江西在贯彻矿产资源法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如矿产资源利用率偏低、乱采滥挖、浪费资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现象在一些地方仍然存在。检查组希望江西省矿产资源管理部门进一步贯彻实施矿产资源法,正确处理保护与开发的关系,促进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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