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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介入要公正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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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06-14
第4版(要闻)
专栏:人民论坛

媒体介入要公正
陈家兴
  “人民论坛”发表了《假如媒体缺席……》一文(见本报二00一年八月二十七日四版),受到读者关注。这里要说的是,媒体在加大舆论监督力度的同时,也应思考与此相关的一个问题,即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坚持真实准确客观公正的原则。
  这个问题并不是凭空产生的。近年来,一些媒体积极推进舆论监督,激浊扬清,扶正祛邪,对于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同时也出现了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有的报道不够公正客观,有的观点不够全面准确,以至导向发生偏差,造成负面影响。这不仅损害了媒体的公信力,对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也是不利的。
  毋庸置疑,媒体在坚持正面宣传为主方针的同时,当然有责任揭露批评社会生活中存在的不良现象。问题在于,媒体在舆论监督的过程中,怎样才能做到稳住“铁肩”,担起“道义”。
  必须恪守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在各种复杂情况面前力求真实准确客观公正,应是新闻工作者的从业要求,也是媒体赖以立足的根基。本来,诸如“真实是新闻的生命”、“要守住新闻职业道德的底线”、“要对社会高度负责”等等,是新闻从业人员步入工作岗位的“第一课”。然而个别人在私利面前泯灭了新闻工作者的职业良心。有的拿人好处,与人消灾;有的为了维护关系网,对一些地方和部门隐瞒事实真相的做法不予质疑。在这些人的心里,是非曲直是和他个人的利益联系在一起的,而对那些坚持职业操守的人,反倒认为是“傻瓜”,不合“潮流”,不识“时务”。
  必须深入调查研究,充分掌握第一手材料。近年来,个别新闻工作者心态浮躁,听听介绍,看看材料,就洋洋洒洒写报道,对重要事实很少核实,这样的报道不可能不出纰漏。“新闻是靠两条腿跑出来的”,这是经验之谈。不下功夫,稿子只能是人云亦云的“大路货”,甚至有可能离开事实真相,很难公正客观。
  必须防止感情用事,避免片面性。“兼听则明,偏信则暗”,做人如此,新闻报道也是如此。人是有感情的,但在事实面前,在是非面前,不能感情用事。先入为主,只听一方面意见,不听另一方面意见,判断肯定失准。有的人往往把持不住自己,因为对方是朋友、熟人,是关系单位,碍于情面,即使有疑点也无意深究。反之,则是武断地指斥别人这也不行,那也不是,置事实于不顾。
  批评和监督性报道影响大,分量重,因而媒体介入必须慎之又慎。批评要注重事实,也要留有余地,不可绝对化。如果不能恪守职业道德,报道不公正,不仅会给当事人乃至一个地区和单位带来难以弥补的损失,最终也会损害新闻事业的声誉。新闻工作者必须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不能私心作祟,不能马虎大意,不能感情用事。无论批评还是表扬,都经得起历史检验,对党和人民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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