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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同期书的隐忧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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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06-14
第9版(假日生活周刊)
专栏:快人快语

影视同期书的隐忧
王志安
  文学和影视的联姻,不仅越来越多,而且越来越密。比如近来出现的与影视作品问世同期出书的现象,就大有愈演愈烈之势。
  把书和影视同时推出的有:《大宅门》、《天下粮仓》、《橘子红了》、《大腕》、《刘老根》、《盖世太保枪口下的中国女人》等等。文学与影视如此“套种”或“嫁接”,作为一种文化现象,喜耶,忧耶?从实际情况看来,文学与影视同步推出,对市场进行立体式“轰炸”,虽能暂时起到一定的相互提携效果,但也给人留下一些忧虑。
  首先,丧失精品意识。以往是作家先推出小说,再把合适的改写成剧本搬上荧屏或银幕。而现在有些作家已开始把“程序”颠倒过来了,即先创作剧本,再改写成小说,然后把小说和拍成的影视在同一时间段内推向市场。无疑,创作者在这过程中,最看重的是速度和数量。速度快可抢占市场,数量大能多挣银子。如此而言,创作就变成了制作。一些创作者简单、草率、片面地追求速度和效益,所造成的直接后果,就是把自己降低到“流水线”上的工匠,写出来的东西没有丰富的文化内涵,没有健康的审美情趣。如《大宅门》,电视剧还能凑合着看,可同名小说便让人不敢恭维,人物性格雷同模糊,语言干巴无味,没有心理刻画和细节描写,缺乏文学色彩。此类患有“文学贫血症”的影视同期书,出之何利,读之何益?
  其次,助长浮躁心态。如果这不是偏见的话,现在的影视剧拍得越来越多,越来越快,越来越“娱乐”。那么,对于影视同期书而言,又何尝不是如此呢?这是浮躁心态在作怪。浮躁恰为创作之大忌!面对媚俗风潮的冲击,某些创作者在浮躁心态的支配下,把原本应该是艰苦的、个性化、艺术化的创造性劳动,变成了为利益所驱动的、公式化、“流水线”式的粗制滥造。如《大腕》,电影让观众失望,同名书更是不忍卒读!如此影视同期书,怎能满足人们的精神文化需求,又何以谈及提升读者的欣赏品位和思想境界?笔者深忧,在影视同期书生产的数量和速度背后,实际上是在制造文化废品,徒耗国家资源。它若不积压在书店库房,不蒙尘于书店一隅,那才真叫怪呢!
  文学艺术与影视艺术虽有相通之处,但也有难以相融的区别。文学作品中的许多东西都是影视作品无法表现和替代的,比如语言的自身魅力,以及作品中人物的内心活动,意境的营造等等。然而,让人遗憾的是,在目前一些影视同期书中,我们难以看到或根本就看不到这种体现艺术价值的“区别”,看到的只是对影视剧的“克隆”或翻版。这种文学与影视二者的偏移或悖离,会对读者造成一种不该有的错觉:读书不如看影视剧。比如《刘老根》,看电视感觉良好,读书却让人感到失望糟糕。这究竟是影视的荣幸,还是文学的尴尬?
  总之,文学和影视的同步推出,关键还是取决于作品的质量!这是艺术规律,更是市场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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