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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住难点 分类指导 重庆实现下岗职工平稳出中心再就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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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06-16
第2版(要闻)
专栏:

抓住难点 分类指导
 重庆实现下岗职工平稳出中心再就业
  本报讯 记者白天亮报道:从去年起,重庆市下岗职工协议期满出中心进入高峰。重庆市统筹安排、分类指导,着力解决经济补偿金的落实、企业与职工债务、社会保险接续等难点问题,实现了“出大于进”,使6.24万名下岗职工平稳顺利走出再就业中心。
  在出中心的问题上,重庆市首先分清政府与企业责任,并在此基础上由政府提供两方面的帮助。一方面对困难企业解决下岗职工出中心的经济补偿金、欠缴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量的资金帮助,消除下岗职工出中心的障碍,另一方面帮助协调企业与下岗职工的债务。
  为更好地发挥有限资金的作用,重庆市根据企业状况作了分类处理。对于生产正常的企业,企业下岗职工出中心的经济补偿金,由企业支付;对于生产比较困难的企业,由同级再就业基金给予不超过50%的补助;对于部分停产和全停产企业,由同级再就业基金给予全额补助,并帮助补缴企业欠缴的社会保险费。这项政策有效地解决了阻碍困难企业下岗职工出中心无力支付经济补偿金以及接续社会保险关系的难题,也调动了企业妥善解决拖欠职工的工资、医疗费、集资款等历史欠账问题的积极性,有力地推动了全市下岗职工出中心的工作。
  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以及工龄满30年的下岗职工,再就业能力相对较弱,是工作的一个难点。重庆市对这部分下岗职工制定了优惠政策:大龄下岗职工协议期满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不领取经济补偿金,直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期满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直接办理退休手续;失业保险待遇期满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参照“低保”标准,由民政部门发放生活补助费,到法定退休年龄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从协议期满出中心到法定退休年龄期间的养老保险费,由同级财政代缴。这样,就为大龄下岗职工开通了从失业保险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再到养老保险的社会保障“直通车”。
  据统计,从1998年至2001年底,重庆市累计有52万国有企业下岗职工进再就业服务中心,其中39万人出中心,33万人实现了再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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