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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克入盟遇历史难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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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06-16
第3版(国际)
专栏:新闻分析

捷克入盟遇历史难题
本报驻德国记者 江建国
  包括捷克在内的10个欧洲国家目前正在同欧盟委员会进行着紧张而复杂的入盟谈判。这些谈判主要集中在诸如农业补贴、结构基金等经济问题方面,但作为最有希望首批入盟的候选国捷克共和国,却遇到了一个历史遗留下来的特殊的政治问题,即“贝奈斯法令”的合法性问题。近几个月来,欧洲议会、奥地利、匈牙利、德国同捷克之间的争论日益激烈,直接危及捷克加入欧盟的前景。
  爱德华·贝奈斯是给捷克斯洛伐克政治打下烙印最深的政治家。1918年捷克斯洛伐克立国之后,他长期担任外交部长,1935年至1938年担任捷总统。1945年捷从德国纳粹的铁蹄下获得解放后,贝奈斯结束在英国伦敦的流亡生涯返回捷重任总统,直至1948年9月病逝。所谓的“贝奈斯法令”,是指他从伦敦流亡期间开始,直到捷解放初期颁布的一系列政令,总计148项之多。在最后一个政令颁布的当天,即1945年10月27日,捷临时国民议会召开。6个月后,捷国民议会追认批准了这些政令,并把其提升为正式法律。如果说贝奈斯在流亡中发布的政令意在表明捷的国体继续存在,不承认希特勒鲸吞捷的现状的话,那么,他在捷解放后发布的政令则完全着眼于建立一个纯粹的“斯拉夫民族的国家”。贝奈斯从流亡时开始就多次申明,捷克斯洛伐克的德意志族(即与德国接壤的苏台德地区的德意志人)是捷克人的“肉中刺”,即使在相对和平的时代他们也构成了“潜在的第五纵队”。捷解放后,贝奈斯宣称,“所有的德意志人作为一个整体,要对纳粹的全部罪行承担责任,因此,必须对此作出政治上的结论”,也就是要在捷实行“非日耳曼化”。“贝奈斯法令”,就是贝奈斯上述思想的具体化,根据该法令的规定,凡是德意志族和匈牙利族,一律被剥夺捷国籍,财产予以没收,并被驱逐出境。
  就这样,大约300万苏台德德意志人和几十万匈牙利人被剥夺了捷公民权,被驱逐到德国、奥地利和匈牙利,这是二战结束以后、也是整个20世纪在世界上发生的规模最大的种族清洗事件之一。二战前属于德族和匈族的工商企业总计近6万家、住房57万处、12万辆汽车以及162万公顷农田和130万公顷森林被无条件没收,就连苏台德德意志人中的反法西斯战士以及说德语的犹太人也未能逃脱被驱逐的命运,他们刚刚从纳粹的集中营中虎口逃生,却迎来了被赶出家乡的命运。当时,在捷各地普遍发生了针对德族平民的暴行,大约46万德意志人在被驱逐的过程中“失踪”。
  从此,苏台德德意志人被驱逐问题就成为捷克斯洛伐克与德国关系的一个重大障碍。从20世纪70年代西德奉行“东方政策”,与东欧各国致力于建立睦邻友好关系、实现和解以来,几乎德捷历次重要会谈都要触及这个问题。由于德国在二战中的罪责,德国长期保持低调,对被驱逐者的命运承担了主要的政治责任。1997年1月,德国在德捷和解声明中表示,正是希特勒对捷人民的暴力政策为苏台德德意志人的被驱逐“准备了土壤”;而捷克斯洛伐克也第一次对此表示了“遗憾”。然而,苏台德德意志人长期以来所要求的经济赔偿问题并没有解决,“贝奈斯法令”的法律地位也没提及。实际上,该法令及其引起的一系列问题仍未彻底解决。
  在捷克斯洛伐克以及后来的捷克和斯洛伐克两个国家谋求加入欧盟之际,如何从道义上和法律角度评价“贝奈斯法令”和驱赶德意志人问题,就不仅仅是个总结与回顾历史的问题,而成为现实的国际政治问题。从道义上说,宣布一个少数民族集体有罪,并驱逐之,显然违背了1993年欧盟哥本哈根首脑会议规定的入盟三条件的第一条,即“必须建立稳定的、制定化的机构,作为民主、法制秩序的保证,保障人权,尊重并保护少数民族”;从法律上说,入盟准备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候选国审查国内立法,凡是与欧盟法律相抵触的必须废除。这样一来,至今一直作为捷法制组成部分的“贝奈斯法令”是否应废除,就成为捷克和斯洛伐克(主要是捷克)与欧盟之间的问题,而不再仅仅是与德国的双边关系问题。(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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