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6阅读
  • 0回复

“人造石林”何时止 占地费钱损形象——对云南昭通占地造坟问题的调查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06-16
第6版(社会观察)
专栏:记者调查

“人造石林”何时止 占地费钱损形象
——对云南昭通占地造坟问题的调查
本报记者 龚金星
  云南昭通一位读者来信反映:昭通地区现有人口500万,其中农业人口470万,人均耕地0.78亩。然而,一些乡村却大搞占地造坟,死人与活人争地。据统计,昭通地区每年死亡人口2.8万,实行土葬的高达98%以上,按每座土坟占地20平方米计算,每年侵占耕地800多亩。这是这位读者第二次向本报反映同一个问题了,上次的来信以《土葬之风何时止》为题,在2000年3月30日社会调查版刊登。如今,他再次大声疾呼:“为保护生态环境,也为了子孙后代有地可耕,应该采取有力措施,推进殡葬改革,开展平坟退耕还林工作。”
  不久前,记者来到昭通地区行署所在地昭通市,但见城区周边的一些大小山头、平坝地上,墓碑林立,对整个城区几乎呈包围之势。有的村民的住宅就建在坟墓之间,水井也紧靠着坟墓下挖;一些村民在坟墓间隙种上了庄稼;有的山头上不见一棵树,满目尽是用石料砌成的一米多高的圆形墓穴,墓前大多竖着高2米左右的石碑,当地群众戏称为“人造石林”。西出城区,是一个土地肥沃的坝子,在一个叫石头塘的地方,几个壮劳力正在用石料围砌两座坟墓,从墓碑上看,死者分别葬于1998年和1999年。民政部门的同志说,在昭通市像这样修造的老坟不少,有的甚至是解放前的坟墓,砌一座坟墓的费用少则七八千元,多则一两万元,对尚不富裕的昭通人来说,是一项沉重的负担。
  在昭阳区新田办事处头道沟石场,有一个村子,近百年来,村民以打制墓碑为生,代代相传。在一个墓碑打制场,记者看到一块块用石头打制出来的墓碑造型别致、图案精美。一位老匠人说,来这里订货的,有昭通市各区县的,也有邻近的贵州省的。
  昭通市昭阳区民政局副局长祝明介绍说,昭阳区殡葬改革起步于20世纪60年代中期,有关部门建了火化厂,提倡、鼓励死者进行火化。但由于多年来世俗偏见的影响,当时的死亡火化率很低。1986年,在昭阳区党委、政府、人大等方方面面的重视下,曾一度掀起殡葬改革的高潮,死亡火化率大幅度提高。遗憾的是这场改革只坚持了半年,1997年重新跌入低谷,1999年昭阳区全年火化遗体不到200具。在这段时间里,昭通市城区、乡村丧事大操大办之风愈演愈烈。尤其是在城区,每有死人,丧家便沿街搭建灵堂、做道场,一连数天,闹得四邻不安。送葬时摩托车队开道,送葬队伍尾随灵柩号哭,后面花圈、纸人、纸马等声势浩荡;鞭炮阵阵,哀乐声声,每到交通要道或十字路口,还要停柩招灵,道士念经,严重阻碍交通,交警、城管人员没人敢管。同时,一些人借丧事发信息、收厚礼,大发不义之财,严重败坏了党风和社会风气。
  2000年3月30日本报对这一问题予以曝光后,曾引起昭通市委、市政府的重视。他们以昭阳区为突破口,首先成立了区民政局殡葬管理执法队,加强了对殡葬改革政策的宣传和执法力度,对在城区大操大办丧事的行为予以及时制止,先后依法取缔387户竖碑造墓的作坊,收缴了一大批非法抬埋工具。与此同时,区民政局还多方筹集资金,投入400多万元加大了公墓和殡仪馆的改造,使凤凰山公墓和殡仪馆初步达到了花园式服务场所的标准。2001年昭阳区殡仪馆火化遗体416具,骨灰进入公墓130个。
  尽管市、区有关部门做了大量工作,但目前昭通市的殡葬改革工作仍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相当多的群众甚至部分党员干部认识不到位,土葬厚葬的封建思想根深蒂固,这些人在行动上明里暗里与殡葬改革政策相抵触,尤其是在农村,殡葬改革工作没有得到落实,一些地方还处于放任自流的状态。因此,在城区和近郊常有一些人深夜避过殡葬管理执法队土葬厚葬;对老坟围石竖碑形成风气,使得平坟还耕还林的工作起步艰难;执法队多次遭到围攻。此外,民政部门自身开展殡葬管理工作也存在很多困难,如无执法依据、经费缺乏等。
  大量的坟头墓穴已成为昭通市一道不雅的景观,也严重影响了这个市的对外形象。当地政府及有关方面应立即行动起来,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从宣传教育、监督管理、配套服务等多方面齐抓共管,刹住这股土葬风,营造一种移风易俗、文明健康的良好氛围。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