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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富汗大国民会议继续进行 讨论国民议会组成方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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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06-17
第3版(国际)
专栏:

阿富汗大国民会议继续进行
 讨论国民议会组成方案
  据新华社喀布尔6月16日电(记者任峰、温新年、喻菲)正在此间召开的阿富汗紧急大国民会议16日上午就国民议会的组成方案展开激烈讨论。
  大会主席卡西米亚指出,国民议会将由各省或各地区的代表、27名专家代表、15名妇女代表和5名社会团体代表共同组成,并设1名议长、2名副议长和2名秘书。目前各方争论的焦点在于如何确定各省或各地区在国民议会中所占的席位数。大会代表对此共提出了3种方案。
  第一种方案是,无论人口或行政地区的多少,全国32个省中的每个省在国民议会中各占2个席位。
  第二种方案是,根据各省人口数决定各省在国民议会中的席位数,即在根据各省人口数确定大国民会议代表人数的基础上,每个省的每10名代表中有1人成为国民议会的议员,超过5人少于10人的,给予1个席位,低于5人的不给予席位。
  第三种方案是,根据行政区划来决定席位数,即全国381个行政地区的每个地区在国民议会中各占1个席位。
  如何确定各省或各地区在国民议会中所占的席位数,将直接关系到各民族和各派势力今后在国民议会中的影响力。原北方联盟成员,尤其是塔吉克族,所占据的北部和西部省份的人口较多,但是这些省份的行政地区相对较少,因此他们极力要求根据人口数来确定国民议会的席位数;而东部和南部省份的普什图族则强烈要求按照行政地区数来确定国民议会中的席位数,因为东部和南部省份的行政地区较多,而人口数较少。
  卡西米亚在上午会议结束时宣布,下午大会将通过不记名投票的方式决定国民议会的最终组成办法。
  另一个需要讨论通过的议题是国民议会的职能问题。阿富汗临时政府外交部长阿卜杜拉在15日晚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目前还没有确定国民议会的性质究竟是政治协商机构还是立法机构。
  目前阿富汗过渡政府的架构已经基本成形。新当选的过渡政府总统卡尔扎伊在14日的记者招待会上表示,过渡政府将由行政、立法和司法三部分组成,过渡政府不设总理,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两个职位均由他一人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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