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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取名有何规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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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06-17
第9版(经济周刊)
专栏:政策咨询

公司取名有何规定编辑同志:
本人准备开一个私营公司,最后我到工商部门办照时,在名称核准时遇到了问题,本人一连起了两个名称都未能得到工商部门的注册许可,请问这字号名称到底有何规定?假如我用汉语拼音来取代名称行不行,比如PCC公司?(江苏宝应 徐中)徐中同志:
根据你反映的情况,我们请教了有关部门,得知用PCC取代名称这的确是不能注册的,因为国务院颁布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九条规定,企业名称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和文字:(一)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二)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三)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四)政党名称、社会团体名称及部队番号;(五)汉语拼音字母(外文名称中使用的除外)、数字;(六)其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显然,你想用PCC取代名称已违反了第四条的规定。另外,对个体工商户字号名称注册要求也是比照这个规定执行的。——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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