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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06-18
第6版(理论专页)
专栏:

按“三个代表”要求推动依法治国进程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 王家福
  依法治国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组成部分,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要与时俱进地开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事业的新局面,就必须全面贯彻“三个代表”要求。
  提高立法质量,构筑依法治国的坚实根基。要按照“三个代表”要求,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使我们制定的法律更加充分地反映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要按照“三个代表”要求,更好地集中统一地行使立法权。凡是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的大事,凡是涉及人民权利与利益的问题,都应当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法定的民主程序立法,克服部门与地方通过立法争权夺利的现象。
  采取积极措施,大力推动依法治国进程。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既涉及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的规制与行使,又关系到政府生活、经济生活、社会生活、文化生活的规范与运行。因此,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就必须全面贯彻“三个代表”要求,从执政为民、执政兴国的高度,采取必要的措施,积极推动依法治国的进程。
  统一思想认识,正确处理依法治国、人民当家作主和党的领导之间的关系。它们三者是有机结合、辩证统一的。依法治国的主体就是当家作主的人民,依法治国的依据就是体现当家作主的人民意志的宪法和法律,同时人民当家作主和社会主义民主的发展也必须在法治轨道上进行,受宪法和法律的保障。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下的依法治国,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把依法治国这一事业推向前进。同时,党应当通过依法治国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依法执政,受法律监督。只要我们把依法治国、人民当家作主和坚持党的领导统一起来,就能够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政治优势,始终保持党的领导核心作用,推动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胜利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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