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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江东区积极推进“城中村”改造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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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06-19
第8版(专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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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江东区积极推进“城中村”改造
  本报宁波6月18日电 记者何伟报道:在经济发达、商贸繁荣的宁波市江东区,漂亮的住宅楼、医院、学校、展览馆等正在“城中村”的废墟上动工兴建。失地不失业的农民放下锄头进工厂,脱下农装办市场,城市化浪潮把昔日农村的痕迹冲刷殆尽,近郊农民变市民也实现了平稳转换。
  如何改造“城中村”、特别是实现集体经济管理体制与城市经济平稳对接?宁波市江东区区委书记宋伟介绍说,去年以来,在旧村改造、撤村建居的同时,在经济股份合作社改造上取得突破。这项全新的探索,增加了集体资产管理的透明度,实现了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也给了群众一颗“定心丸”,为城市化的推进清除了一大障碍。
  设施陈旧的老房子,严重影响了城市景观。去年春天,江东区决定用3年时间,对辖区内29个村进行撤旧村、进社区、推行以股份合作制为内容的“城中村”改造工作。改造旧村,村民怕靠房屋出租形成的“租金经济”受影响;撤村进社区,村民担忧长期享受的村福利待遇得不到保障;股份制改革要涉及到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事关每个村民的切身利益,是难题之中最难的。去年8月,原东郊乡宁东村近190多户、297人“农转非”以后就近并入东柳街道的东柳社区。这些群众马上对原宁东村1.69亿元集体资产提出了怎么办的问题。江东区反复统一思想认识,不断深化政策研究,精心组织改革试点。
  改革难度非常大,又没具体的政策可以照搬。破难之法从何而来?工作组按照调研、谋略、实施的步骤,首先对原有集体资产进行清产核资,摸清人口变迁和原村福利政策执行情况。接着,制定改革的实施方案,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方案初稿和章程反复讨论修改达10多次,最终确定以原经济合作社土地资源收入、集体资产积累及合作社成员在本村工作时间长短为依据,设置“人口股”和“农龄股”。量化到户的集体资产股权只作为股东享受集体经济收益分配(分红)的依据,所有权仍属股份经济合作社,并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民主管理,具有法人地位。
  股份制改革效果如何?江东区委副书记王必恒的体会是有三个明显促进:促进了集体经济发展,提高了股民收入;促进了农村社会稳定,反映集体资产管理问题的上访量大幅下降;促进了干部群众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的转变。告别了村落的农民真正成为融入到大都市生活的市民,既从事自己的工作,又当“股东”,“村民”的概念已成为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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