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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法律走进农民的生活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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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06-19
第11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百家之言

让法律走进农民的生活
王洪松
  编者按
  如今,“法律”这个名词,在广大的农村、在许许多多的农民心中已经变得越来越有分量了。毋庸置疑,法律带给广大农民朋友的,是信心,是安全感。然而,现实生活中存在的一些法律问题,同样也给他们带来了困惑。今天,就让我们把目光投向广阔的农村,看看对于法律,农民朋友们在期盼什么,又在担忧什么……
  近日,笔者在接待群众来访时发现,一些农民朋友来到检察机关并非为了申诉、检举或控告,而是索要有关的法律法规。据他们讲,在农村基层,很难找到一份完整的法律法规,包括常见的刑法、民法通则、民诉法、刑诉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到用时方恨无。一旦遇到纠纷,他们不得不临时抱佛脚,四处收集寻找。
  闻此言,笔者不禁感慨良多。众所周知,法律法规是彻底公开的,唯有这样,人们才能做到学法、知法进而守法、用法。为什么一方面“送法下乡”活动搞得如火如荼;另一方面在“乡下”法律法规如此短缺呢?笔者认为原因有三:
  一是公布法律法规的渠道过窄。目前,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仅刊登在相应的报纸、公报上,农民很难看到;
  二是党委、政府、农村基层组织普法意识不强。在农村,从计划生育到村务公开,宣传栏可谓五花八门。但是,很多地方都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宣传栏;
  三是普法教育过于浮躁,针对性较弱。所印发的普法材料,要么内容过多过杂,要么内容单一枯燥,以致农民们很难见到一份完整的法律法规。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绝大部分人口分布在农村。农民不仅是依法治国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普法的重点对象,同样还是学法、守法、用法的主体。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法律法规已渐渐渗透到广大农民的日常生活和生产经营之中,农民们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明显增强。他们对法律的需求已由原来的猎奇转化为现实的运用。由于文化水平所限,农民朋友们没有机会深入学习法律法规的基础理论,他们知法、学法、用法、守法的主要依据便是业已公布生效的法律法规。了解了具体的法律规定,农民们才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以及如何依法维权。
  因此,疏通法律法规流通渠道,让法律法规走进农民的生活已成当务之急。这应成为普法教育或法制宣传的首要任务。笔者建议,首先要扩大公布法律法规的渠道,特别是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媒介的作用,及时、全文传播法律法规。其次,要充分发挥基层党委、政府,特别是农村基层组织的优势,通过设立新法律法规宣传栏、编印法律法规小册子等方式,及时将农民急需的法律法规送到农民手中,然后再辅之以必要的讲解和宣传。
  如能这样,我们的普法活动和法制宣传会更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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