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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具体地向农民公告税费改革政策 安徽向五千万农民发出公开信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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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06-20
第2版(国内要闻)
专栏:

全面具体地向农民公告税费改革政策
 安徽向五千万农民发出公开信
  本报合肥6月19日电 记者蔡小伟报道:安徽省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涉农案件查处办公室日前联合向全省5000万农民发出公开信,全面、具体地向农民公告农村税费改革政策,请农民依法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
  公开信涉及到的农村税费政策主要内容是:一、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仍按去年的政策执行,其中毛茶、水果、干果的农业特产税税率由去年的10%下调到8%。二、农业税附加和农业特产税附加的征收比例不超过正税的20%。主要用于村级办公费用、村干部报酬和五保户供养。三、“一事一议”筹资和“两工”规定。四、初中、小学收费。非贫困县农村初中、小学只收4项费用。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的农村初中和小学实行“一费制”。五、建房收费。除土地证工本费每证5元外,其它面向农民建房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取消。公开信还对婚姻登记、计划生育、水利工程水费、农机监理收费等作出了规定。
  公开信告诉农民,上述各项税费是经省政府批准确定的,任何单位不得超出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收取。同时,收取各项税、费须按规定开具税票或由省财政、税务、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监制的专用收据,否则农民有权拒缴。提供经营服务,须按自愿原则协商确定,任何单位不得强行服务收费。今后国家对上述税费项目和标准若有新的规定,届时由省作相应调整。省委、省政府还决定成立省涉农案件查处办公室,督促各地及时查处违反农村税费政策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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