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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发出加强中学教师业余进修的指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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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5-11-15
第3版()
专栏:

  教育部发出加强中学教师业余进修的指示
教育部最近发出关于加强中等学校在职教师业余进修的指示。
指示中指出,中等学校教师业余进修主要是通过教师进修学院或高等师范函授教育的方式进行。教育部决定在八年内(一九五五年到一九六二年)把现有中等学校中不到师范专科学校毕业程度的教师全部提高到师范专科学校毕业的程度。
指示规定,教师进修学院一般设在大、中城市,单独成立或附设在高等师范学校内。高等师范函授教育主要由高等师范学校办理,招生对象以中、小城镇和农村中的中等学校教师为主。教师进修学院和高等师范函授教育都设置各科专修班;修业年限都暂定三年;教学计划应该根据师范专科学校暂行教学计划加以精简后制定,教学大纲和教材一般可采用师范专科学校有关科目的教学大纲和教材。高等师范函授教育还应该根据需要,编写学习指导文件。
指示规定中等学校教师业余进修时间,每周以十到十二小时为原则。为保证进修教师的学习时间,各省、市教育厅、局应该定出具体办法,如减少他们的兼职,统一安排他们所担任的课程,考试前给以必要的复习时间等。
指示并规定对未能参加教师进修学院或高等师范函授学习的教师,应由教育厅、局组织他们成立进修小组,在业余时间集体学习或个人学习,共同讨论。进修小组一般可采用高等师范函授教育的教材作为学习材料。进修小组应该规定必要的学习制度。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领导上应该加强对他们的领导和帮助。(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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