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5阅读
  • 0回复

辽宁构筑“五位一体”“低保”网络 106万城镇非农业人口享受定期差额救济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06-16
第1版(要闻)
专栏:

辽宁构筑“五位一体”“低保”网络
  106万城镇非农业人口享受定期差额救济
 本报沈阳6月15日电 记者张毅报道:辽宁省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设中,逐步形成了以定期差额救济为核心,配合临时救济、政策扶持、社会互助、家庭保障等制度措施的“五位一体”的最低生活保障网络,极大改善了困难群众的生活条件,全省城镇贫困居民的基本生活有了安全保障。
  截至2001年末,辽宁省享受定期差额救济的城镇非农业人口为106万人,全年发放保障金5.8亿元。人均月补助金额,资源枯竭型关停破产企业集体职工及家属为110元,其他保障对象为65元至75元。辽宁14个市普遍建立了临时救济制度,对困难居民的临时救济申请、审批、救济金的发放和救济时间等程序做了明确规定。“五位一体”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网络的重要措施之一是借助政策扶助,鼓励劳动者就业,从根本上解决困难群众的贫困问题。全省各有关职能部门制定优惠政策,对贫困居民在就业、就学、住房、使用煤气(水、电)等方面,给予减免费用待遇。有关部门出台了相应的扶持政策,如:受保障对象自谋职业时免费办理有关手续并减免各种税费;子女就学时免收学杂费;就医时免收挂号费并享受扶贫病号优惠待遇;承租公有住房的免收提租后的租金、免收冬季采暖费等。据统计,2001年,沈阳市为“低保”对象减免采暖费1.2亿元。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