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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赖昌星“难民资格”申请被拒 外交部发言人发表评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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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06-23
第2版(要闻)
专栏:

就赖昌星“难民资格”申请被拒
外交部发言人发表评论
  新华社北京6月22日电 据报道,加拿大温哥华难民法庭22日驳回赖昌星及其家人的难民资格申请。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刘建超就此发表评论说:
  众所周知,赖昌星是厦门远华特大走私案的首要犯罪嫌疑人,其犯罪事实证据确凿。他根本不是什么“难民”,而是畏罪潜逃的犯罪分子。我认为,加拿大主管机关依法作出拒绝给予赖昌星“难民资格”的决定符合这样一个基本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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