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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拒绝赖昌星避难要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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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06-23
第3版(国际)
专栏:

加拒绝赖昌星避难要求
  本报渥太华6月21日电 记者陈特安报道:加拿大温哥华一个移民和难民法庭今天作出裁决,拒绝为涉嫌厦门远华走私案的通缉重犯赖昌星及其家属提供政治避难。
  据悉,宣布裁决之后,加移民局立即把赖昌星送入了监狱。加移民局一名女发言人说,该局正等待把赖昌星引渡出境的命令,但何时引渡还要在24日举行的拘留听证会上确定。裁决书说,经过6个月审理,法庭认定,赖昌星“犯下了重大罪行,且犯罪动机与政治无关”,同时他本人与家属也未能证明自己受到了所谓“政治迫害”,所以不具备获得加拿大难民身份的资格。赖昌星可在15天内就这项裁决向联邦法院提起上诉。
  受到中国司法部门指控和通缉的走私要犯赖昌星1999年举家从香港逃到加拿大。2000年11月,加拿大政府根据中方要求把赖昌星软禁于他在温哥华郊区的一所住宅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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