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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人民群众都过好年——中国工会实施送温暖工程十年记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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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01-18
第1版(要闻)
专栏:

让人民群众都过好年
——中国工会实施送温暖工程十年记事
本报记者 袁建达
顶着严寒,踏着冰雪,背着一袋袋面送去一筐筐米,双手送上慰问金,“师傅,过年好!”一句温暖的问候,让人泪流满面。
  1992年元旦春节期间,全国总工会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要关心帮助困难职工的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进万家门,知万家情,解万家难,暖万家心”的送温暖活动。各级工会干部与党政领导一起,深入到困难企业和困难职工家庭,慰问、救助,把温暖送到职工群众的心里。
  雨中送伞,雪中送炭。10年间,送温暖工程由节日期间的走访慰问活动,发展为党政机关全力支持、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系统工程。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得到了加强,公民的道德素质有了明显的提高,中华民族扶危济困、互助友爱的传统美德因此而发扬光大。
  身体力行,中央领导做出表率
  送温暖工程得到党中央的高度重视和支持。江泽民同志1995年在全国总工会的一份报告上批示:“送温暖是我们党的好传统,要发扬。”
  1995年年初,江泽民总书记在数九寒冬亲赴张家口,慰问群众。同年12月,他又风尘仆仆来到兰州石油化工机器总厂,看望并慰问困难职工。他在慰问该厂先进工作者陈春生时说:“工人阶级是我们国家的主人,也是企业的主人。”他在看望该厂涂料检查工叶兰英时,首先问这位女工:“孩子的病好了没有?”当听说叶兰英治病只用了4000元捐助款,把余下的1万元全部交给厂里的“献爱心基金”时,江泽民同志说:“你用自己的行动,体现了中国工人阶级的本色和优秀品质。我们就是要大力提倡中华民族扶危济困、互助友爱的传统美德,用工人阶级的高尚品质、无私奉献精神教育好青少年。”
  此后,江泽民同志每年都要和全国总工会的领导同志一起,到基层访贫问苦,向职工群众拜年。他在1997年1月看望北京第一棉纺织厂下岗职工时,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这个问题,着力解决下岗职工的困难。同年12月,他在慰问职工时说:“元旦来临,春节也快到了,希望大家抓紧工作,把送温暖的工作做好,把群众的生产、生活安排好,把市场供应搞好,让人民群众都过好年。”
  中央其他领导同志也每年都到困难企业和困难职工家庭慰问。李鹏、朱镕基、胡锦涛、尉健行等同志都对送温暖或解决群众的困难做过重要的讲话和批示。
坚持十年,社会效果扎实明显
  一项活动,能够坚持十年不寻常;能够不断创新,更是不易。送温暖工程,就走过了一条逐步完善和发展的道路。
  1994年4月,根据形势发展和职工群众的需要,全国总工会将一年一度的送温暖活动拓展为送温暖工程,以更大的力度帮扶困难企业和特困职工,推动送温暖活动的经常化、制度化、社会化。
  1998年底,正值国有企业改革进入攻坚阶段和实施三年解困目标的关键时期,全国总工会明确提出,各级工会要在大力实施送温暖工程、积极协助政府妥善安排好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帮助下岗职工实现再就业的同时,对特困职工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2000年底,全国总工会提出,把送温暖工程的实施,从帮扶特困职工向维护困难职工的群体权益上延伸,以发展送温暖工程的内涵和外延。
  据统计,送温暖工程通过各级工会自筹资金、政府拨款、职工和社会捐助等多种形式,10年累计筹集慰问款104.42亿元,走访慰问了48.2万户次困难企业和3975万户次职工家庭。
  全国有447个城市工会、4046个县(市、区)级工会及18万个基层工会建立了困难职工档案并实行动态管理。
  到2001年初,全国各级送温暖工程基金的资金结存额达27亿元。在全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尚不完善、部分特困职工未被纳入这一制度的保障范围的情况下,使用送温暖工程向特困职工提供生活救助或扶持他们开展生产自救,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起到了拾遗补缺的作用。
  在实施送温暖工程中,领导干部联系特困职工家庭和困难企业制度得到普遍推行,实施送温暖工程以来,全国累计有47.3万名各级党政工领导干部与4.9万家困难企业、63.8万户困难职工家庭建立了包户帮困联系。全国大多数地区和城市实行了“特困证”制度,使特困职工家庭在购买生活必需品、子女上学、就业、住房、医疗等方面享受适当政策优惠。与此同时,各级工会通过实施小额贷款计划,对特困职工开办各种小规模生产经营项目提供资金、技术和信息等方面的扶持,变“输血”为“造血”,帮助他们脱困致富。仅1998年以来,就累计帮扶了661余万户困难职工家庭,其中脱困约172万户。
  送温暖工程与再就业工程相结合,为下岗、失业职工再就业提供服务。到2001年末,全国各级工会开办培训机构达8000多个,累计培训下岗职工300余万人次,使一大批下岗职工掌握了新的劳动技能,提高了再就业竞争能力;工会办职业介绍机构累计成功介绍下岗职工再就业人数达到200万人次。同时,一些城市工会以创办下岗职工再就业基地、再就业市场和发展工会企事业等方式,直接安置了一批下岗职工和特困职工再就业。
  职工互助补充保险发展成为社会保障体系的一个重要层次。截至2001年底,全国参加职工互助补充保险的职工人数达到2400余万人,保险基金结存数十亿元,累计有600万余人次获得了待遇给付。
  维护困难职工群体权益的工作力度不断加大。10年来,送温暖工程的实施范围不断扩大,由重点关注和帮助特困职工,向关注和帮助包括被长期拖欠工资的职工、再就业困难的下岗职工、关闭破产企业职工、未被社会保障制度所覆盖的职工、职业安全和民主权利受到侵害的职工等组成的困难职工群体方面延展。各级工会通过参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制定和实施过程、建立与政府的联席会议制度和完善“三方机制”等手段,加强宏观源头参与,加大劳动关系调整力度,切实维护困难职工群体的合法权益。
  任重道远,“送温暖”仍要发挥作用
  10年送温暖,让人感动,给人希望。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的生产力水平和综合国力迈上了一个新台阶,广大职工的收入和生活状况明显改善,社会保障制度正在趋于完善。但是,我们还应该看到,由于种种原因,还有一部分企业和职工会遇到困难,他们仍然需要各级政府和全社会的关心和帮助。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送温暖工程仍将会发挥重要作用。
  全国总工会对此有足够的认识。今后,全国性的送温暖工程将继续深入实施。送温暖工程向经常化、制度化和社会化发展。在巩固已经取得的成果的基础上,形成更加有效的帮困机制,促进更多的领导干部与困难职工家庭结对帮扶,建立更加完备的困难职工档案,不断壮大送温暖工程基金规模。办好职工消费合作社,继续搞好节假日期间的走访慰问活动,真正形成党政支持、工会牵头、部门配合、企业资助、社会关心和职工拥护的良好局面。
  大力推动送温暖工程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有效衔接。积极协助政府将符合条件的特困职工尽快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使这一制度真正发挥“最后屏障”的作用。积极推动地方人大、政府制订和修订城市“低保”的法律、政策,协助政府有关部门清理其中不合理的规定。推动政府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低保”资金的保障力度,使这部分资金安排在财政支出的优先位置。与民政部门联合呼吁,提请解决“低保”工作机构不健全、工作人员过少的问题。在大多数特困职工进入“低保”后,不失时机地把工作重点由生活救助转为帮助特困职工脱贫上,帮助由于难于实现再就业、企业关闭破产、长期被拖欠工资等原因而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群体解决困难,努力为困难职工群体办实事、办好事。
  积极推进送温暖工程与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相结合。进一步协助政府和企业行政做好“两个确保”和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制度并轨工作。加大源头参与力度,推进再就业有关政策的不断完善和落实,引导下岗失业人员转变就业观念,提高职业技能,帮助他们疏通就业渠道,尽快实现再就业。积极发展包括生活救助、再就业服务、职工互助补充保险和合作住房等方面的互助合作保障项目,致力于对国家社会保障体系形成必要的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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