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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招标拍卖“火”市场 规范招标拍卖,地价上涨,一些地块拍出“天价”,大量闲置土地得到充分利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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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06-24
第11版(农村经济)
专栏:

杭州招标拍卖“火”市场
  规范招标拍卖,地价上涨,一些地块拍出“天价”,大量闲置土地得到充分利用
浙江省杭州市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行经营性房地产用地招标拍卖方式单轨制供地。1999年11月18日,市政府颁发了《关于深化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大力推行土地招标拍卖的通知》。
  《通知》明确规定,市区范围内除工业等生产性项目用地可以协议出让外,经营性项目用地应大力推行以招标拍卖方式为主的出让,其中商品房建设用地必须以公开招标或拍卖方式出让。同时,《通知》还对协议出让进行了严格限定,明确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协议出让的,由市土地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协议出让地价和受让单位,报经市长办公会议批准。经市政府批准同意协议出让后,还须向社会进行公告,公开协议出让地块的位置、用途、受让单位和受让的价格。
  根据市政府的要求,市土地管理局每个月都有计划地推出两幅至三幅土地进行公开招标拍卖出让。在西湖博览会召开期间,杭州市面向国内外推出5幅地块进行公开招标拍卖。2001年,市政府常务会议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行经营性房地产用地招标拍卖方式单轨制供地。实践证明,通过招标拍卖,创造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政府把土地交给了市场,由市场来决定开发企业,由市场来决定价格,培育和规范了土地市场。
  为规范建设用地的审批程序,确保招标拍卖地块建设用地项目审批的畅通,杭州市对商品房建设项目的审批程序进行了调整,规定凡属于商品房建设用地统一由市土地储备中心收购,由储备中心负责分别向市规划局、市房管局征求规划意见和申领拆迁许可证,由储备中心对地块进行前期开发,将“毛地”变为“净地”后,由市土地局通过招标拍卖推向市场。通过招标拍卖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在中标后与市土地管理局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单位可凭《土地出让合同》到计划、建设部门分别办理计划立项等手续,再到市规划部门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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