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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外交学会秘书长和日本拥护宪法国民联合会秘书长 就促进中日两国恢复邦交问题发表联合公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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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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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中国人民外交学会秘书长和日本拥护宪法国民联合会秘书长
  就促进中日两国恢复邦交问题发表联合公报
新华社十六日讯 中国人民外交学会秘书长吴茂荪和日本拥护宪法国民联合会秘书长大野幸一在十六日发表联合公报,全文如下:
一九五五年十一月十五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周恩来总理接见了以日本拥护宪法国民联合会主席片山哲先生为团长的日本拥护宪法国民联合会访华团全体团员。周恩来总理和片山哲团长在融洽友好的空气中就促进中日两国恢复邦交的问题充分地交换了意见,并且根据下述基本精神取得了一致的意见。
周恩来总理和片山哲团长一致认为,国家和国家之间应该和平相处,并且应该用和平协商的方法解决彼此间的争端和悬案,而不应该诉诸武力。坚持和平政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尊重日本人民宣布永久放弃战争手段的和平愿望。中日两国人民愿意保证互相尊重国家主权,互不侵犯和互不干涉内政,以有利于保障远东的和平和安全。
在两千年的中日关系史中,中日两国在长时期内,曾经是和平相处的。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又由于相同的遭遇使中日两国人民在感情上发生了并且正在经历着根本的变化。中国人民深切地理解日本人民的处境。中日两国人民应该在新的环境和基础上建立长远的友好睦邻关系,并且首先应该为促进中日两国邦交的恢复而共同努力。
中日两国间的一切问题应该而且可以用和平协商的方法求得解决,绝不应该使用武力或武力威胁。
日本人民为和平而进行的反对重整军备的运动和拥护和平宪法的运动,对促进中日两国恢复邦交和增进两国人民的友好关系是非常有利的。
特此发表如上。
中国人民外交学会秘书长吴茂荪
日本拥护宪法国民联合会秘书长大野幸一
一九五五年十一月十六日
新华社十六日讯 中国人民外交学会秘书长吴茂荪和日本拥护宪法国民联合会秘书长大野幸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周恩来和日本“拥护宪法国民联合会”访华团团长、日本拥护宪法国民联合会主席片山哲交换意见的结果,在十六日发表联合公报。联合公报签字仪式在十六日下午十时半于北京中南海紫光阁举行。
吴茂荪和大野幸一各自在中文本和日文本上签了名,并交换了文本。
参加签字仪式的中国方面有:中国人民外交学会会长张奚若,中国人民保卫世界和平委员会主席郭沫若,中国人民外交学会副会长陈翰笙、胡愈之、钱端升、乔冠华,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赖若愚,副主席刘宁一,中国人民保卫世界和平委员会副主席廖承志,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主席南汉宸,副主席雷任民、李烛尘,中国人民对外文化协会副会长赵毅敏、阳翰笙,理事夏衍,秘书长陈忠经,中国人民外交学会理事赵安博,副秘书长刘进中。
参加签字仪式的日本方面有:日本“拥护宪法国民联合会”访华团团长、拥护宪法国民联合会主席片山哲,日本“拥护宪法国民联合会”访华团团员远藤三郎、中村哲、高桑纯夫、石原宪治、猪俣浩三、中崎敏、石垣绫子、伊藤圀夫、吉井千贺子、小仓康男,秘书村冈久平,记者小川信一。(附图片)
中国人民外交学会秘书长吴茂荪(右)和日本拥护宪法国民联合会秘书长大野幸一(左)在联合公报上签字。新华社记者钱嗣杰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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