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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经营自主权不容侵犯——黑龙江省加格达奇曙光造纸厂被强制出卖的调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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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06-27
第11版(读者来信)
专栏:记者调查

企业经营自主权不容侵犯
——黑龙江省加格达奇曙光造纸厂被强制出卖的调查
本报记者 苏显龙
  在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一位省级女劳模带领七位姐妹白手起家,创办了一家资产达500万元的曙光造纸厂。27年后,这个蒸蒸日上的集体企业,未经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就被该地区加格达奇区(下称加区)政府和主管部门领导借改制之机,以90万元的低价卖给了厂长的外甥。五年来,职工们为讨回企业的经营自主权,到处奔波,均以失败而告终。
  1970年3月,韩桂芳白手起家,创办一家以生产小五金为主的综合厂。1977年秋厂名改为曙光造纸厂,利用废物生产再生纸,创造了较好的经济效益。该厂连续17年被评为省、地、区先进集体,明星企业,韩桂芳多次被评为省、地级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1995年9月,韩桂芳退休,刘长河继任厂长,曙光造纸厂稳步发展。
  然而,令广大职工气愤的是,这样一个好企业却被卖掉了。韩桂芳等人向记者介绍了卖厂的经过:加区政府于1997年8月21日下发了加政发(1997)47号《关于加格达奇区企业改革工作方案》,决定在曙光造纸厂进行改制试点。加区政府和加区轻工总会领导多次到曙光造纸厂开会作动员,提出搞股份制和出售两种改革方案。职工们不同意出售,轻工总会领导要求搞股份制每人必须交纳3000元入股,结果五次职工大会都不欢而散。厂长刘长河就指使财务人员私自改账,变卖工厂资产。同时加区政府在没有合法评估机构参与下非法评估,曙光造纸厂净资产仅有11万元。1997年11月21日,加区政府拿出《加格达奇区人民政府区长办公会议纪要》(第12号),决定将曙光造纸厂以90万元的底价出售。12月22日,两名副厂长带领42名职工到轻工总会,要求重新选厂长,搞股份制,被加区轻工总会会长秦忠劝回。第二天,秦忠秘密通知刘长河同其外甥毛敬石签订了《加区曙光造纸厂整体出售协议书》。协议中约定从出售款额中拿出50万元偿还财政局借款(实际上早已偿还),剩余40万元用于买断职工工龄,原企业45岁以上职工由买方继续录用。
  12月25日,毛敬石到工厂办理交接手续,除厂长的几名亲属被留下外,其余工人被除名。第二天,37名职工代表向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将区政府推上被告席。被告辩称:卖厂是经过1997年11月13日职工大会表决并经该厂申请,买卖双方自愿签订的合同,合同合法有效。
  曙光造纸厂原副厂长李希芳告诉记者,全厂职工总数为102人,同意卖厂的职工未过半数,且大多是在会后被逼签名的。在诉讼期间,经地区审计事务所审计,曙光造纸厂总资产为4174万多元,其中负债1744万多元。审计人员查出有127万多元没有如实下账。为了掩盖刘长河的经济问题,区领导授意评估所从总资产中扣除92万多元所谓的成本,这样净资产只剩下152万多元。在评估过程中,毛敬石不顾法院人员在场,指使一帮人横加阻挠,致使上百万元资产漏评。很显然,曙光造纸厂并没有穷到非要出卖才能生存下去的地步。可是法院并没有采信这一重要证据。
  1998年6月28日,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等单位6名法学专家对曙光造纸厂被卖一案召开论证会,与会的专家一致认为:第一,曙光造纸厂是集体所有制企业,企业财产属于该企业的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加区政府不是所有者,其决定出售的行政行为严重违反了《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的有关规定,侵害了曙光造纸厂的合法权益。第二,根据《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的有关规定,企业的权力机构应是职工大会。刘长河在没有职工大会决议及授权的情况下,擅自以该厂名义与毛敬石签订的出售协议书属无效协议。因此,加区政府和毛敬石均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返还曙光造纸厂并赔偿损失。
  然而,专家意见没有得到重视。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1999年1月26日作出的判决仍维持加区政府办公会议决定。原告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后,职工被通知去法院调解。“我们15名姐妹跪在庭长面前苦苦哀求,可是庭长说,领导写来了条子,我也没办法。要是你们同意调解,加区政府扣下的50万元以及买主扣下的工龄款和拖欠工资都给你们,否则就维持原判。我们只好被迫接受调解,申请撤诉。”韩桂芳对记者无奈地说。
  曙光造纸厂卖出后,刘长河仍任厂长。当地官员频频去工厂视察,媒体也大造声势,鼓吹“曙光‘卖出’一步天地宽”。可事实是,毛敬石接手后的两年期间,只断断续续经营了七八个月时间,工厂就停产了。加区轻工总会原办公室主任陆德环对卖厂一事也忿忿不平:“曙光造纸厂在改制前是东北第三大卫生纸厂,产品供不应求。我和副会长都不同意卖,职工也反对,最终还是被强制卖了。”
  工厂停产后,毛敬石准备以300万元的价格将工厂转卖,老职工们闻讯心都碎了。2001年11月27日,他们向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了再审申请书,但以证据不足为由被驳回。
  据了解,毛敬石为了阻挠韩桂芳告状,将韩家大门堵死,又断了电。但韩桂芳没有被吓倒,她和姐妹们又走上漫漫申诉路,她们相信法律是公正的。
编后
 深化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企业发展的根本出路。可是加格达奇区某些领导却打着改革的幌子,违法行政,横加干涉企业的经营自主权,最终搞垮了一个艰苦创业的好企业,侵犯了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地方法院在这个问题上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希望当地政府依法行政,法院秉公执法,使“曙光”重现昔日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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