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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克兰 “选择欧洲”战略出台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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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06-28
第3版(国际)
专栏:综述

乌克兰
“选择欧洲”战略出台
本报驻乌克兰记者 黄晓东
  乌克兰总统库奇马6月18日向议会发表国情咨文时,提出了乌2002—2011年经济和社会发展10年战略构想。该战略构想是指导乌未来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其核心是“选择欧洲”战略。
  早在1996年,乌就提出与欧洲一体化战略,把加强与欧盟关系作为其外交重点之一。几年来,乌与欧盟关系不断发展,但至今乌仍是欧盟外围成员。库奇马在10年战略构想中指出,乌“最佳选择”是成为欧盟享有“完全平等权利”的一员。
  “选择欧洲”是乌向欧洲标准不断靠拢的进程,它体现在内政和外交两个方面。
  在内政方面,乌将深化行政改革和宪法改革,协调国家各权力机构间的关系,扩大权力机构的透明度,使政权体系符合欧盟的有关标准。按乌现行体制,政府不是由议会多数派组建的联合政府,而是由总统任命,经议会批准后组成。在行政改革中,重要一环是在稳定有效的议会多数派基础上组建联合政府;现行宪法规定,议会拥有弹劾总统的权力,总统却无权解散议会。在国情咨文中,库奇马要求议会根据2000年4月全民公决结果修改宪法,赋予总统解散议会的权力。
  在外交方面,乌优先方向是实现与欧盟一体化,即首先获得欧盟联系成员国地位,然后成为欧盟完全平等的成员国,这是乌未来10年或相当长时期内国家发展的战略基础。为此,库奇马首次提出乌加入欧盟的时间表:2002—2003年,乌应加入世贸组织;2003—2004年,与欧盟签署关于乌成为欧盟联系成员国的协议,进行关于乌与欧盟自由贸易区的谈判;2004—2007年,乌将完成关于联系成员国协议生效所须手续,并成为欧盟联系成员国;2005—2007年,乌将与欧盟建立海关联盟;2007—2011年,乌为加入欧盟创造一切现实条件,最终成为欧盟成员国。
  除争取尽早加入欧盟外,乌还将加强与俄罗斯、波兰和德国等主要战略伙伴的合作,同时加深与北约的关系。这是乌“选择欧洲”战略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库奇马强调,“融入欧洲是乌获得国家独立的自然结果”,“选择欧洲”则是乌融入全球体系的战略基础。乌要顺利推行“选择欧洲”战略,离不开四个条件:一是政治稳定;二是政府与议会协调工作;三是保持现有经济发展速度;四是妥善处理与俄、美和其他国家以及国际组织的关系。
(本报基辅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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