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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宣布 个人出境旅游零用费可自行购买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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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06-27
第2版(要闻)
专栏:权威发布

国家外汇管理局宣布
 个人出境旅游零用费可自行购买
  本报北京6月26日讯 记者田俊荣报道: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今天宣布,根据国务院近期出台的《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国家外汇管理局将调整中国公民出境旅游个人零用费的购汇政策,由旅行社统一代购调整为由旅游者个人自行购买。这一政策自2002年7月1日起执行。
  据悉,这次政策调整,将有利于维护出境旅游市场的正常秩序,堵塞个别不法旅行社骗购和倒卖外汇的渠道;有利于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有利于降低旅行社的经营风险和成本,旅行社不必因为代游客购买个人零用费而携带、运输大量本外币现钞。
  这位发言人称,旅游者本人应在出境前持旅行社提供的《中国公民出境旅游购汇单》、经旅行社确认的《中国公民出国旅游团队名单表》复印件、护照及签证等单证,到开办居民个人因私售汇业务的银行办理个人零用费的购汇手续,银行对有关证明文件进行真实性审核后予以售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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