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7阅读
  • 0回复

一个项目违规如此彻底,堪称“典型”。为什么这一连串的违法违规能在光天化日下存在如此之久——深圳山水居:阳光下的“黑”房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06-28
第9版(假日生活周刊)
专栏:消费视窗

  一个项目违规如此彻底,堪称“典型”。为什么这一连串的违法违规能在光天化日下存在如此之久——
深圳山水居:阳光下的“黑”房
本报记者 朱剑红
  违规堪称“典型”
  今年4月,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披露了位于深圳的楼盘山水居的开发商虚假承诺、项目入住一年仍拿不到竣工验收证书等违规行为。事后,建设部组织专家先后三次赴深圳,会同广东省和深圳市的有关部门,对该项目的违法事实进行核查。一查之下,竟然发现这个项目从开发建设到销售、设计、施工、监理等各个环节存在一系列违规行为!
  开发商深圳市正瑞投资有限公司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就擅自委托不具备销售代理资格的个人进行商品房销售;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超面积建设;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未通过备案核准和项目竣工综合验收,擅自交付使用;违规发布房地产广告进行虚假宣传;施工补充合同未按规定报送备案,逃避政府规费等。
  销售代理人不具备中介执业资格及销售代理资格,以个人名义与开发商签订销售承包合同,非法从事市场策划、销售代理等业务。
  设计单位中国航空工业第三设计院深圳分院,在申报规划方案时,图纸实际建筑面积与标注面积严重不符;擅自修改经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为违规加层出具施工图。
  土建施工单位深圳市越众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燃气施工单位中国化学工程深圳公司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应业主的要求提前7个月进场施工。
  土建监理单位深圳市中信联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燃气监理单位深圳市燃气工程监理公司,明知无施工许可证而进行监理。
  广告代理商代理未取得合法手续的房地产广告业务,且销售广告含有虚假、夸大宣传等违反《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的内容。当地一家媒体对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地产项目,违规为其刊登房地产销售广告。
  深圳市质量监督站明知未办理施工许可证,为未办理质量监督手续,擅自进行质量监督。竣工验收中虽提出整改意见,但未及时跟踪落实整改情况,也未向主管部门报告。深圳市区建设局存在越级备案、审查不严等问题。规划国土局在规划设计拆建审批中未对图纸面积进行核算,就在图纸上加盖了公章,导致超面积建设。
  对违规者亮红牌
  一个项目违规如此彻底,堪称“典型”。目前,违法违规的各方都得到了相应的处分,但留给我们的思考是:为什么这一连串的违法违规能在光天化日下存在如此之久?
  对房地产业略有了解的人知道,房地产开发中的违法违规决非个别。据建设部介绍,房地产市场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之一就是违规开发,据建设部一季度对全国37个城市129家开发企业的检查,未取得许可擅自开发建设、销售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其中,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比例达到20.2%。还有虚假广告,建设部今年会同工商总局、中消协对4月25日、26日两天27种报纸中的665条房地产广告进行了排查,违法违规及不规范广告的比例高达41.7%!
  对此,建设部房地产业司司长谢家瑾一针见血地指出,房地产主管部门审查不力、监管不严是造成这种现象的一个主要原因,深圳这个案例就存在这个问题。虽然房地产法律法规的建立有不完善的地方,但已出台的法律法规落实不理想,主管部门审查不严,出了问题往往是补办手续放行,导致开发商普遍存在侥幸心理。此外,对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打击的力度不大,“以罚代法”的存在,使得开发商总是有利可图,因而屡闯禁区。
  谢家瑾表示,建设部在下一步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中,将抓住典型案例严肃查处决不手软,在新闻媒体上将加大曝光力度,对主管部门的责任也将进行追究。同时,相关法规的完善也在考虑之中,如对违法违规者将制定限制从业等措施,对房地产的违法违规行为真正亮出红牌。同时,也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房时,一定要要求开发商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相关证明,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避免误入“黑”房陷阱。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