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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等十部门共同发文要求 尽快建立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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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07-01
第2版(国内要闻)
专栏:

建设部等十部门共同发文要求
 尽快建立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本报北京6月30日讯 记者朱剑红报道: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编办、国家经贸委、监察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审计署、国务院法制办和全国总工会等10部门近日联合发出《关于完善住房公积金决策制度的意见》,明确提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决策机构是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直辖市和省会城市以及其他设区的市、地、州、盟(以下统称设区城市)应尽快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10部门的文件规定了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组成为:设区城市人民政府负责人和建设(房地产管理)、房改、财政、人民银行、审计等有关部门代表以及有关专家占1/3;工会代表和职工代表占1/3;单位代表占1/3。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负责的工作包括:制定和调整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拟订住房公积金具体缴存比例;指定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银行;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及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审议住房公积金年度预算、决算及增值收益分配方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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