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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是无产阶级有组织的部队——列宁关于建立新型无产阶级政党的学说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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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07-02
第9版(理论)
专栏:学习通信

党是无产阶级有组织的部队
——列宁关于建立新型无产阶级政党的学说
卢先福
  邓小平同志说:“列宁有个完整的建党的学说。”19世纪末20世纪初,世界进入帝国主义和无产阶级革命的时代。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列宁在领导俄国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和建设社会主义的实践中,创造性地运用马克思主义,解决了建立和巩固新型无产阶级政党的一系列问题,创立了完整的建党学说。
  列宁同马克思、恩格斯一样,十分重视党的思想理论建设。针对经济派崇拜工人运动自发性、否定理论作用和否定政治斗争的倾向,列宁深刻阐明了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指导作用,强调:党“是阶级的先进觉悟阶层,是阶级的先锋队”,“只有以先进理论为指南的党,才能实现先进战士的作用”;党必须向工人群众灌输社会主义思想。同时,马克思主义是科学而不是教条,各国无产阶级政党在运用马克思主义时必须结合本国的国情。列宁指出:“对于俄国社会党人来说,尤其需要独立地探讨马克思的理论,因为它所提供的只是总的指导原理,而这些原理的应用具体地说,在英国不同于法国,在法国不同于德国,在德国又不同于俄国。”马克思主义只有同实际相结合,才有生命力,才能向前发展。
  列宁在党的建设方面最突出的贡献,是在组织建设方面。他强调党是无产阶级有组织的部队,必须用民主集中制原则把党组织起来,使之形成为一个统一的、有战斗能力和行动能力的新型无产阶级革命政党。1903年在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第二次代表大会上,列宁同马尔托夫关于党章条文展开了争论。列宁主张党员必须“承认党纲、在物质上支持党并亲自参加党的一个组织”,使党成为组织严密、纪律严明的战斗队伍;马尔托夫则主张党员不必参加党的组织,主张建立一个松散的、没有定型的党。正是这个组织原则上的分歧,使列宁主义在社会民主运动中独自树立起自己的旗帜。经过一番斗争,到1905年12月,布尔什维克党代表会议确认:“民主集中制原则是不容争论的”。1906年4月,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第四次(统一)代表大会根据列宁的提议,首次把民主集中制原则载入党章。在列宁看来,党应该是用民主集中制原则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而不是松散的俱乐部。他认为,如果没有坚强的革命家组织的领导,就不能进行无产阶级真正的阶级斗争。由于列宁建立了一个有组织、有纪律的党,才领导十月革命取得了胜利,建立起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
  在俄国共产党执掌政权以后,列宁又积极探索执政党建设问题。适应从革命转入建设的形势,他明确指出:“我们应当同过去诀别,着手进行真正的经济建设,改造党的全部工作,使党能够领导苏维埃的经济建设,取得实际的成就”。列宁关于执政党建设的理论,主要包括:一是必须坚持党在国家生活中的领导地位,指出“党是直接执政的无产阶级先锋队,是领导者”,“国家政权的一切政治经济工作都由工人阶级觉悟的先锋队共产党领导”。同时,要十分明确地划分党和苏维埃政权的职责,党的任务是对国家机关的工作进行总的领导;二是无产阶级政党在取得政权后,首要的任务是进行经济建设,全党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学会管理经济,成为这方面的内行;三是执政党“最严重最可怕的危险之一,就是脱离群众”,必须同各种官僚主义现象作斗争;四是执政党要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反对任何派别活动,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五是执政党要注意提高党员质量,保持党的队伍的纯洁性;等等。这些重要思想,是列宁新型无产阶级政党学说在执政条件下的发展,对于社会主义国家执政党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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