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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教活动中 天津建章立制解决农村长效工作机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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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07-03
第4版(要闻)
专栏:

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教活动中
 天津建章立制解决农村长效工作机制
  本报天津7月2日电 记者傲腾报道:天津市在开展农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中,从提高农村基层干部素质和建章立制入手,着力解决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长效工作机制问题。
  针对过去一些基层干部在学习过程中敷衍了事、走过场的现象,天津市坚持腾出时间组织集中学习,边学、边议,使农村基层干部真正认识到不学习、没有好的思路,就拿不出过硬的办法,做不好新时期的农村工作。武清区下朱庄乡小高庄村党支部要求每位村干部认真通读必学篇目,重点篇目反复精读,围绕专题进行研讨。津南区咸水沽镇胜利村党支部针对村干部中存在的“没有突出问题用不着学、工作干得不错没有必要学、工作多任务重没有时间学”的错误思想,有针对性地组织村干部进行集中学习,基层干部普遍反映受到了深刻的教育,收获很大。农村各级党组织还利用创办的政治夜校和村民学校,提高基层干部群众的思想文化素质,使基层干部学习科技、政策、法律常识蔚然成风,全市先后有近12万名基层干部参加了学习。
  建立规章制度、实行规范管理是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的保证。在学教活动中,天津市经过认真调查研究,制定了《天津市村级管理工作暂行规定》,以市委办公厅和市政府办公厅的名义印发到农村执行,受到了农村干部和群众的热烈欢迎。《暂行规定》以《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为基本依据,从天津农村的实际出发,对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的职能、组织和运行,村干部的范围、条件、产生、培训、待遇、目标管理、工作方法,村干部的审计、罢免,村民管理、村级财务、印章和档案管理等,都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为村级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民主化、法制化提供了有力的依据。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驻村宣讲指导组的帮助下,全市农村普遍对照《暂行规定》进行检查,有针对性地加以健全和完善。目前,《暂行规定》正在全市12个有农业的区、县顺利落实,全市村级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体系正在逐步形成。
  农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团结工作、和谐共事是开拓农村工作新局面的关键。在学教活动中,天津市有关部门了解到,农村“两委”换届后,全市有173个村的“两委”班子关系出现了不协调问题。天津市委把农村“两委”团结工作、和谐共事作为学教活动中要着力解决的重要问题之一。各区、县主要领导深入村子做细致工作,普遍把这些村作为区县、乡镇领导干部的联系点。同时,对“两委”关系不协调的47个村党支部和5个村委会班子进行了调整或依法改选。目前,全市已有164个村解决了“两委”班子不协调问题,农村“两委”关系明显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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