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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一二三”开始的改革——延安市公安机关探索长效管理机制纪实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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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07-03
第10版(立法与执法)
专栏:执法者风采

从“一二三”开始的改革
——延安市公安机关探索长效管理机制纪实
本报记者 武侠
  一本蓝色的小手册,在陕西省延安市公安机关内部和社会各界掀起了一场不小的风暴。这本册子的核心内容,就是延安市公安机关提出的“一二三加X”的长效管理机制。2001年,延安市公安局新一届领导班子通过民情调查,发现公安队伍中在某种程度上存在着执法不严、冷硬横推、打人骂人等“八大顽症”。新班子提出了“治安先治警,治警先治长”的思路。
  关键在于大大小小的带“长”者
  实践证明,公安队伍的优劣,关键在于队伍中大大小小的带“长”者。事实上,延安市公安局长效机制的核心,就是“治长”。
  “一”:在年度考核中居于末位的,领导让位;
“二”:连续两年考核位属全市倒数第二、三名的,领导让位;
“三”:连续3年考核位属全市倒数第六名以下的,领导让位。
  还有,工作严重失误的领导、民主测评不满意率达1/3的领导、任职考试不及格的领导、分管单位所承办案件15%评查不合格的领导,都要让位。
  “X”:考核连续3年以上均为中等以上的单位,领导继续留用,连续3年名列前三名的单位,领导将获晋升、重奖。
  真抓实干动起来
  延安市公安局局长告诉记者,制度再好,重在落实。如果不来硬的动真的,制度即使有一时之效,也不能长久。
  在落实的问题上,延安市公安局下了大决心:班子成员一种声音,执行上一把尺子,处理上一个标准。
  2001年4月23日,某县公安局政工主任因为酗酒,与宾馆服务员发生争吵,无理滋事,并砸坏宾馆服务用具,造成了恶劣影响。市局得知情况,当即责令有关部门迅速处理,并通报全市公安机关。该主任被停止领导职务,并且赔偿全部损失、赔礼道歉、写出检查、待岗3个月。
  市局抽调了2/3的警力,分为13路40个小组分赴各县区,开展作风整顿。通过整顿,上下班迟到早退、中午喝酒、8小时以外酗酒等现象基本杜绝,机关面貌大改观。
  监督考核保证客观公正
  延安市公安局制定了科学合理、实践性、操作性比较强的考核办法,对案件进行考评——“一组人马走到底,一把尺子量到头”。
  为避免“尺子”热胀冷缩,考评组实行封闭式评查,每到一地坚持吃住招待所,不接待来访,不开传呼、手机,任何人不能进入评查场所。对查出的办错案和不合格案的民警,评查组实行现场处罚。
  在评查别人的同时,评查组自身的评查工作也要受到监督,依照规定,由市局督察队对已评案件再倒查10%,如果差错率超过1%,负责评查工作的法制科长就得让位试岗。
  该局还对民警进行考评。2001年,共有1.5万多名群众和3000多名民警参加了评议。通过评议考核,延安市公安机关确定了末位调整对象106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1名,科股所队长43名,一般民警61名。群众对公安机关的满意率达8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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