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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效执法 方便百姓——记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便民法庭”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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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07-03
第10版(立法与执法)
专栏:庭审纪实

高效执法 方便百姓
——记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便民法庭”
西妍
  凡居住在北京西城区的人,大都知道西城区人民法院有一个“便民法庭”,这是该院2000年3月设立的。“便民法庭”有两名审判员、一名书记员,仅占该院民事审判干部的4%,却审结各类民事案件4179件,占全院审结民事案件的1/4。“便民法庭”以其高效率赢得了广大群众的称赞,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案件繁简分流 方便群众诉讼
  “便民法庭”受理的案件,是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婚姻、小额债务、赔偿、合同纠纷案件以及双方当事人争议不大的其它各类民事、经济案件。在西城法院受理的民事案件中,简易民事案占70%左右。
  在这些简易民事案件中,双方当事人同时来院,要求解决争议案件,特别是争议不大的离婚案件占了相当大的比例。在“便民法庭”成立之前,这些案件的审理要经过立案、分案、开庭、送达四个阶段,当事人要往返法院数次才能解决。在“便民法庭”受理的案件中95%做到当日立案、当日开庭、当日审理、当日送达法律文书。“便民法庭”成立后,在社会上引起了反响。一时间,当事人在“便民法庭”排队等候开庭的现象,成为西城法院特有的一景。“便民法庭”的成立不仅方便了当事人诉讼,也为法院节省了诉讼成本,对当事人和法院都是有益的。
  强化服务意识 完善便民措施
  “便民法庭”不仅在案件审理上充分体现了便民,还在案件审理之外也创造了不少便民之举。在“便民法庭”设立之初就提出当事人可与“便民法庭”预约,在节假日或班后开庭审理案件,该便民措施受到诉讼当事人的普遍欢迎。“便民法庭”创设该措施,主要考虑到,许多特殊岗位当事人在工作日的时间里无法到院解决纠纷。当事人还可以通过预约在周六进行诉讼。两年来“便民法庭”利用节假日开庭结案300余件。
  “便民法庭”还公布了咨询电话。群众可通过该电话咨询有关诉讼事项。如在一起离婚案中,男方因车祸住院不能出庭,双方均通过电话向“便民法庭”提出要求,让法官到医院审理。尽管“便民法庭”的便民措施中没有规定“上门服务”,“便民法庭”的法官还是来到医院,在病房里开庭审理了他们的离婚案,案件审结后,双方当事人一致称赞,“你们全心全意为我们着想,真是人民的好法官。”
  效率高质量优 确保司法公正
  “便民法庭”的法官们认为,效率是公正应有的内涵,没有公正也就没有什么效率可言。“便民法庭”在审理案件过程中认真适用程序法和实体法,妥善处理每一起纠纷。他们对每一起案件都进行认真的审查,防止错案发生。如在处理一起离婚案件中,男女双方均同意离婚,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官发现女方说话与正常人不大一样,怀疑女方患有精神病,问男方,男方否定;问女方,女方也称自己无病。为了使案件不出问题,也为了女方的利益,法官当庭与女方单位取得联系,证实女方确实有精神病史,从而防止了一起错案发生。
  “便民法庭”还在电脑中设计了格式化民事调解书的样本,以备随时调用,减少人工书写,加快了庭审的速度。
  到目前为止,在“便民法庭”审结的所有案件中,未发现一起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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