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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公安部国务院纠风办要求 继续下大力治理公路“三乱” 又有八省区市实现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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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07-05
第2版(国内要闻)
专栏:

交通部公安部国务院纠风办要求
 继续下大力治理公路“三乱”
  又有八省区市实现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
  本报北京7月4日讯 记者夏长勇报道:交通部、公安部、国务院纠风办和国家林业局、建设部近日共同认定,天津、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山东、甘肃等8省(区、市)成为第二批实现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的地区。截至目前,全国已有12个省(区、市)实现了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
  实现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是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的新目标和新要求。去年底,交通部、公安部、国务院纠风办公布第一批实现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省市名单后,全国的治理工作继续保持从严治理的态势,保证了公路干线的畅通,特别在元旦、春节和“五一”期间,没有发生反弹,在扩大治理成果上取得了新的进展。
  交通部、公安部、国务院纠风办对继续做好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提出要求。要求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将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放到全面落实“三个代表”的高度来认识。要继续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要将这项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并狠抓落实。要加强督促检查和具体指导。交通、公安、林业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重点解决好内部多家上路、执法不规范等问题。
  各地区和有关部门在治理工作中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禁止在公路上乱设站卡乱罚款乱收费的通知》的要求,在政策上严格把关,未经国务院批准,任何部门和单位都不准上路设站、收费和罚款,不得以任何名义下达收费、罚款指标。经国务院批准允许临时上路的部门,要在站点设置、上路人员、执法行为等方面从严把关,明确责任,严格规矩,预定任务完成后及时撤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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