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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原则安上“腿”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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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07-08
第9版(经济周刊)
专栏:经济茶座

给原则安上“腿”
  张小洁
国内的废旧轮胎翻新有广阔前景,为此,有关部门早在五六年前就制定了给予优惠政策的原则意见,鼓励和扶持企业积极开展资源综合利用。旧轮胎翻新也是列入《资源综合利用目录》中的项目。
  然而,笔者最近在一家大型轮胎翻修厂了解到,该企业至今并未得到任何优惠政策支持。据了解,相关的部门也没有见到实施细则。
  这种例子在经济生活中并不少见。比如对民间投资,有关部门已明确所有对外资开放的领域,民间资本都可以进入。但是在对外资开放方面,有明确的投资目录,哪些鼓励,哪些禁止,可操作性很强。而对民间投资,至今只见这一原则性意见。如果政策只有一句话,一条原则性的意见,便会失之空泛,让具体执行部门无法操作。而“原则”也便成了传达上级指示时照本宣科的几句说辞,很少会有人真正把握、吃透“原则”,去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由于得不到法律的支持,没有更具体的规定和实施细则来贯彻落实这些“原则”,因此就难免出现这种企业连年呼吁,政府也有了明确意见,然而就是得不到具体落实的怪现象。
  原则是什么?原则是指导。虽然有时只是很概括的一句话,一个口号,但它指明了一个阶段的发展方向。要推动我们各项事业顺利发展,仅仅满足于提出原则是远远不够的,因为任何工作开展起来都会涉及到十分具体的内容。比如轮胎翻新业,以何种方式给予其优惠,是像一些发达国家那样税费即征即退,还是减免税收?如果确定降低税率,那么降多少?翻修产品的质量要达到什么标准才可予以优惠?这个标准怎么制订?等等。这些操作起来相当复杂的问题,决不是确定一个原则后就可以解决的。
  宏观须向微观渗透,全局须从局部落实,主干还须向枝桠分蘖。一句话,有了原则还要有细则。及时制订、修改细则才能及时推动相关工作的开展。有了细则作为实施的依据,原则才能得以细化,才能直接地、具体地指导工作。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法治框架的构建有赖于制订各种完备的细则,是一个很复杂的系统工程。因此,在确定了方针原则之后,还要尽量缩短政策体系向子系统、向具体环节、向活的经济态势“输电”的进程,即针对具体问题,尽快制订出相应的规范、标准。
  打个比方说,螃蟹有八条腿,百足虫有百条腿,生命体要动起来,没有腿是无法想象的。而细则便是原则的“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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