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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司法厅(局)长座谈会提出 进一步规范法律服务秩序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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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07-17
第2版(国内要闻)
专栏:

全国司法厅(局)长座谈会提出
 进一步规范法律服务秩序
  本报成都7月16日电 记者武侠报道:针对我国法律服务业存在的一些问题,今年下半年司法行政系统将从自身做起,对法律服务业秩序进行规范。司法部部长张福森今天在全国司法厅(局)长座谈会上提出,要从三个方面规范法律服务秩序。
  张福森说,一要规范法律服务职能。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工作的法定职能是较为规范的,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职能的规范要认真研究解决。必须对大中城市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职能进行规范,从它立足社区、亲民近民、服务便利、收费低廉的特点,以及在满足城市低收入阶层和弱势群体的法律服务需求这些特殊作用出发,把大中城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职能,定位为以街道社区为依托,面向基层、面向社区、面向群众,提供公益性、非营利性法律服务。
  二要规范管理职责。认真实行“两结合”的管理体制,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与行业协会管理的优势,提高管理水平。省以上司法行政机关要把主要精力放在研究政策和宏观指导上,不要直接管理太多的法律服务机构。
  三要规范法律服务队伍建设特别是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建设。各地要采取积极措施,认真落实律师、公证员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的规范,律师工作要在更大范围内推广执业保险制度。公证工作已在全行业建立赔偿基金、实行职业责任保险,要进一步规范这方面的工作,积累更成熟的经验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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