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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3-06-24
第16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法官·人生·信念

奉献
刘莹
  我从事法院刑事审判工作23年了。20多年来,从书记员到审判长,我始终如一坚守岗位,踏踏实实地工作,捍卫着法律的尊严与正义。
  依法办案,执法如山,把案件办成铁案,这是我长期以来所遵循的准则。多年来,经我审理的大都是一些影响重大、性质恶劣的刑事案件,每一起案件的判决结果都关系到被告人的生杀予夺,人命关天,事实一定要清楚,证据一定要确凿,量刑一定要准确,绝不能发生错判错杀的问题。例如我在审理马某杀夫一案时,被告人马某因怀疑其夫肖某在外乱搞两性关系,致使夫妻矛盾激化,遂起杀夫之念。一日凌晨,马某操起水果刀,使肖某多处受伤,致失血性休克死亡。庭审中,马某为减轻罪责,提出李某能证明其夫有男女关系问题。因李某这一证言关系到被害人有无过错和被告人的定罪量刑,我深感查找到李某的重要性,决心要找李某取证。但是,李某没有固定职业和住址,查找起来十分困难。我根据被告人提供的点滴线索,多次到有关地点查询,不辞辛苦,不怕疲劳,走街串巷,东奔西走。功夫不负有心人,我终于找到了李某,查清了事实,取得了充分证据,否定了被告人马某关于其夫有男女关系的辩解,从而揭穿了马某所作的虚假供述。最终,杀人犯马某被依法判处极刑。
  面对社会上一些腐败之风的冲击,我经常告诫自己,坐在审判台上是在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只有廉洁自律、克己奉公才不会有损法官的形象。于是,我谢绝任何吃请,杜绝任何酬谢,拒绝任何说情,决不让法官的光荣称号蒙上点滴灰尘,决不让肩上的天平发生
  丝毫倾斜。如:在审理彭某等6人杀人包庇案过程中,在附带民事调解时,罪犯俞某的母亲偷偷塞给我一张写着“请多关照,定会酬谢,请告家庭地址”的纸条,我立即将纸条交给庭里的同志并当场斥责了俞某母亲的行为,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未料,俞某的母亲仍心有不甘,偷偷尾随我于下班途中,我发现后绕道甩掉了俞母。
  近年来,我先后被评为“天津市九五立功先进个人”、“首届优秀青年卫士”、“优秀公仆”、“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天津市劳动模范”和全国“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我将永不停步,作法律的忠诚捍卫者。
  (作者系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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