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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阳光”照亮司法鉴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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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3-06-24
第16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

听证“阳光”照亮司法鉴定
任红旗
  5月23日,河南省西峡县人民法院司法技术鉴定科在对当事人申请法庭执行的财产进行价格评估时,邀请双方当事人及有关人员对法院价格评估报告进行听证。
  将听证程序引入司法技术鉴定,这是该院就司法技术鉴定所做的一项新改革。该项听证改革将涉及司法技术鉴定的各种类型,包括法医学鉴定、文检类鉴定以及其它类对外委托医疗事故、财产评估、工程质量、产品质量鉴定等。以前,由于没有将听证程序引入司法鉴定,一些当事人往往怀疑鉴定的公平和公正,而要求上级法院复核鉴定,从而大大增加了诉讼费用,延长了诉讼时间。该院院长赵明旭说:“将听证程序引入司法鉴定,加大了司法鉴定公开、公平、公正的力度,既减少了双方当事人在司法鉴定中多次鉴定费用的开支,避免了当事人诉累,也大大提高了法院的办案质量和效率。”
  本文开头所述的这起执行案件的价格评估,正是该法院在司法鉴定中引入听证程序的首起。这起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李某借了金融部门30余万元贷款,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依法扣押了被执行人的5部轿车和20台电脑。该院司法技术鉴定科委托注册的鉴定机构西峡县价格评估事务所对所扣财产进行现场勘验,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价格鉴定。该院司法技术鉴定科实施全程监督,鉴定标的评估价格为人民币269080元。
  首次司法鉴定听证会,西峡县法院邀请了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县价格评估所等有关人员参加。听证会上,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在法院的主持下,对价格评估报告进行了多方质证。申请执行人认为在司法鉴定价格评估时,其中一部轿车不存在某些功能,所评估的价格偏高,应下调。被执行人李某认为对方所提在理,也同意该部轿车的评估价格适当下调。最后,在法院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按价格评估报告,财产总评估价格下调9080元。对此次的司法鉴定结果,双方当事人可谓皆大欢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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