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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全国人大常委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综述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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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3-06-25
第13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执法检查

使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全国人大常委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综述
本报记者 毛磊
  固体废物污染严重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环境问题之一,特别是近期在我国出现了非典型肺炎疫情,使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显得更为迫切。根据今年的执法检查计划,全国人大常委会在5月12日至6月15日组成5
  个检查组,分别前往天津、辽宁、上海、福建、重庆等地检查《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实施情况,同时委托河北、山东、山西、内蒙古等9省、区人大常委会对本省(区)贯彻实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情况进行自查。
  这是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的第一次执法检查。
  1995年10月30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自1996年4月1日起施行。检查组了解到,在贯彻实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方面,各级政府的态度积极而重视。与该法公布施行前相比,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稳中有升,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逐步提高,危险废物处置有所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但从总体情况看,我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还处于起步阶段,各地发展不够平衡,形势依然严峻,离实现《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所制定目标还有不少距离。由于历史欠账较多,基础设施薄弱,固体废物污染仍然十分严重。
  医疗垃圾处置任务严峻
  我国一些地方发生非典型肺炎后,医疗废物、废水的处置成为迫在眉睫的问题,这项工作是防治非典战役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此,全国人大常委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组专门就医疗废水、医疗废物处置情况在北京召开座谈会,并提出要重视医疗垃圾的处置,切实有效地切断非典的可能传播途径。还建议国家采取有力措施,使各地基础设施建设适应公共卫生防疫事业的需要。
  目前,对于病人的排泄物、医疗垃圾和污水处置方面已经引起有关部门和地方的重视,并采取了一些积极措施,取得了初步成效。从卫生部、建设部、环保总局以及广东、北京、山西、内蒙古等地介绍的情况看,目前医疗废物、废水处置任务十分繁重,有一些地方医疗废物、废水在收存、运输、处置过程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需要加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的一些规定还有待进一步贯彻落实。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执法检查组组长盛华仁要求,对医院的医疗垃圾、废水以及隔离区生活垃圾、废水的处置,要加大工作力度,严格依法监管,各个环节都要建立严格的责任制,确保实现处置无害化,确保病毒不扩散,确保所有接触垃圾人员的安全。卫生、城建、环保部门要各负其责,进一步加强组织协调,协同作战。要在严格执行现有法律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和污染控制标准,强化监督管理,做到处置规范化、标准化,使防治工作有法可依。
  如何破解垃圾围城困境
  我国城镇生活垃圾年产生量过亿吨,历年的垃圾堆存量达60亿吨;城镇垃圾年产生总量每过八九年就翻一番;全国660多座城市中,有200余座处于垃圾包围之中……
  在追求现代化的同时,我们应该如何破解“垃圾围城”的困境?应该如何减少垃圾的产生量?这些问题引起全国人大常委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组成员们的重视。
  10多年来,我国许多城市先后建成垃圾卫生填埋场,使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能力不断提高,处理率已从20世纪90年代初的11%上升到目前的58%。参与这次执法检查的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污控司副司长樊元生说:“目前我国垃圾的处理水平,还是无法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许多城市仍然面临垃圾围城的难题。”
  作为特大型城市的天津,目前已做到了城市生活垃圾袋装密闭收集方法,基本解决了垃圾围城问题。与此同时,还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快垃圾处置设施建设步伐,先后建成3个大型垃圾卫生填埋场。
  近年来,沈阳市政府积极寻求彻底解决“垃圾围城”的治本之策,近日决定拨专款2000万元,调出36台8吨位清运车,对三环以内农村的环境卫生全面实施了城区化管理,对生活垃圾采取定点排放、统一收集的方式,日产日清,集中到垃圾处理场进行处置。在提高原有的赵家沟生活垃圾处理场处置能力的同时,该市还全面启用了已经建成的无害化日处理能力1500吨的南部老虎冲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
  “实践说明,单独依靠卫生填埋、焚烧等被动的末端治理方式,难以彻底解决许多城市面临的垃圾问题。”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毛如柏强调,“要解决垃圾围城这一问题,必须从源头上做起,把减量化、资源化作为解决固体废物污染的方向和目标,普及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的理念,对垃圾进行分类处理,从源头上减少垃圾数量。”
  防治固废污染任重道远
  正如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兆国在这次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上所指出,人大的执法检查,主要是督促法律实施主管机关进一步解决《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人大和政府分工不同,但目标是一致的,人大进行执法检查,既是对政府的监督,也是对政府工作的支持。
  5个执法检查组在听取当地有关部门负责人的情况汇报,实地考察多家垃圾处理场所、居民小区、相关企业,并与业内专家学者研讨座谈后,分别与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交换了意见。
  检查组在充分肯定了各地工作的成效和积累的丰富经验的同时,也中肯地指出了各地在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还提出了贯彻执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需要进一步加强的工作建议。
  赴辽宁执法检查组提出要从多方面入手,解决环境历史欠账,要加强技术改造、技术创新,千方百计将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减下来,并积极对已产生的固体废物实施资源化利用;赴重庆执法检查组提出,要从严格控制三峡库区污染防治的需要出发,进一步加强地方性法规建设,建议重庆市人大、市政府强化立法工作,进一步制定符合重庆市特点的配套法规和规章、办法,早日出台《重庆市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赴天津执法检查组建议市政府应继续加大固体废物治理的资金投入力度,并采取措施保证资金到位;赴天津、辽宁、上海、福建、重庆执法检查组一致提出要进一步完善现行法规,加快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步伐,并把现有的设施管好用好;还提出要进一步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增强监测能力,提高执法水平,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种环境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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