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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儿童发展纲要 促进儿童生存发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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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3-06-26
第16版(国内政治专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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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儿童发展纲要 促进儿童生存发展
国付
  自2001年在北京召开第五届东亚及太平洋地区儿童问题部长级磋商会以来,我国认真履行会议通过的《北京宣言》,加大了实施《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的力度。今年5月在印度尼西亚巴厘召开的第七届东亚及太平洋地区儿童问题部长级磋商会上,我国政府提交了《中国儿童发展状况国家报告(2001—2002年)》,总结了各级政府制定儿童发展规划、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和完善保护儿童权利的政策法规,为促进儿童的生存、保护和发展,开展了富有成效的工作。
  保障孕产妇健康
  我国地域辽阔,人口众多,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发展不平衡。2000年全国孕产妇死亡率为53/10万,边远地区为115/10万,局部地区高达400/10万以上。为保障母婴安全,中央政府于2000—2001年拨出2亿元专款,用于在西部12省(区、市)的378个县开展“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通过开展健康教育、孕产妇住院分娩贫困救助、加强乡镇卫生院产科建设、培训基层卫生人员、专家下基层蹲点以及监督指导等工作,项目地区住院分娩率平均提高了9.3个百分点。由于采取了切实有效的措施,全国孕产妇死亡率从2000年的53/10万降为2001年的50.2/10万。
  普及儿童教育
  进入新世纪后,为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和教育质量的提高,我国政府继续把基本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作为重中之重,加大了投入。
  2001年国务院作出《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从2001年起,中央财政每年安排50亿元转移支付资金,用于补助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等中西部困难地区发放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工资。
  针对我国城市化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国家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保障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目前,我国初步建立了“以流入地区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的解决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制度,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的义务教育状况得到了显著改善。
  通过强化政府职责和增加经费投入,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工作取得新进展。2002年“两基”(基本普及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的人口覆盖率进一步提高,全国实现“两基”的县(市、区、旗)及县级行政单位已达2598个,人口覆盖率达到90%以上。全国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8.58%,男女童入学差距进一步缩小,初中毛入学率达到90%,全国初中在校学生数达到6687万人。
  我国十分重视儿童的早期发展,为更多的学龄前儿童提供了接受教育的机会。2002年,全国幼儿园达11万余所,在园儿童数达2036万人,比2001年增加了14万人。今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了今后5年幼儿教育发展的目标,并把建立以社区为基础,灵活多样的形式相结合的社区早期教育网络,提高0—6岁家长科学育儿能力作为今后幼教工作发展的目标。
  预防控制艾滋病
  动员全社会参与和关心艾滋病防治工作。有关部门制定相关政策,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大众传媒开展广泛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和社会对艾滋病的认识,普及预防艾滋病的科学知识。2002年7月卫生部、教育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学校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工作的通知》,把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内容纳入了中小学课程。
  从2002年开始,在重点地区以县为单位,开展包括健康教育、行为干预、医疗护理、咨询关怀等内容的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建设。已确定第一批示范区为51个,今后1—2年将逐步扩大到100个县。
  国务院批准下发了《关于对艾滋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人的管理意见》,保证艾滋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子女入托、入学、就业等权利,为艾滋病孤儿提供有利于发育和成长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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