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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严明 人民法院强化监督制约机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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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3-06-27
第10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从数字看法官走向职业化

责任严明
 人民法院强化监督制约机制
  本报北京6月26日讯 本报记者石国胜、人民法院报记者李岩峰报道:数据显示,由于监督查处力度的加强,我国法官队伍的违法违纪现象呈现逐年减少趋势:1998年处理了2500多人,1999年降至1400多人,到2002年则只有800多人;处理人数占总人数的比例从1998年的6.7‰下降到了2‰。
  数字连年减少的背后,正是全国法院为扼守正义关口、纯洁法官队伍而严格监督的努力。近年来,为减少法官违法违纪现象,最大程度地保障法官队伍的纯洁性,全国各级法院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对法官队伍进行严格监督:
  ——严格落实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办法、审判纪律处分办法、执行工作纪律处分办法等制度,加强对审判人员的监督。
  ——执行领导检讨责任制。凡省、自治区、直辖市年内发生两起法官贪赃枉法造成重大影响案件的,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要到最高人民法院汇报查处情况,检讨责任。
  ——认真开展以法官职业道德教育,整顿领导班子、整顿审判纪律和整顿工作作风为内容的“一教育三整顿”活动;按照法官法规定的“十三种不得有”行为,强化对法官行为的监督与检查。
  ——全面推行法院院长、副院长引咎辞职制度,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本法院发生严重枉法裁判案件,致使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恶劣影响的,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院长、副院长应主动提出辞职;本人不提出辞职的,建议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罢免或撤换……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法院系统开展了“公正与效率”司法大检查,重点检查法官在案件审判或者执行中的违法乱纪行为,社会或群众反映强烈的裁判不公的案件,以及超过审限尚未审结的民商事案件和执行案件等。这次对30万余名法官及其他法院工作人员进行的司法大检查,将坚决惩治司法领域中的腐败现象,进一步纯洁法官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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