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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执法检查 王兆国强调,呵护儿童、关爱少年,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必然要求,是保证我们的事业后继有人的百年大计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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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3-07-01
第4版(要闻)
专栏:

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执法检查
  王兆国强调,呵护儿童、关爱少年,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必然要求,是保证我们的事业后继有人的百年大计
  本报北京6月30日讯 记者吴兢报道:1991年制定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1999年制定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实施以来一直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将分赴吉林、安徽、河南、宁夏等地对这两部法律的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同时委托北京、江苏、贵州、新疆等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对本地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记者今天从正在此间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未成年人保护法执法检查组第一次会议上了解到,本次执法检查的重点包括三方面:依法保障未成年人受教育权的情况,特别是农村和城市外来人口中的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未成年人的社会保护特别是文化环境管理的情况,主要是对网吧、电子游戏、影视书刊、音像制品等在管理上采取的主要措施、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对策;家庭保护以及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的教育和挽救的情况。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兆国强调,党和国家历来关心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重视以法律手段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经过不懈的努力,我国未成年人的生存、保护和发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呵护儿童、关爱少年,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必然要求,是保证我们的事业后继有人的百年大计。我们要通过这次执法检查,督促法律实施主管机关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促进《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得到更好的贯彻实施。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顾秀莲担任本次执法检查组组长。她说,此次执法检查要详细了解和掌握情况,总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成绩,督促有关方面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增强家庭、学校、社会实施这两部法律的意识,增强司法保护和法律责任。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盛华仁出席会议,全国人大内司委主任委员何椿霖主持会议。
  又讯 为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执法检查活动,本报国内政治部拟于近日开设专栏“执法检查互动·《未成年人保护法》”。欢迎社会各界就这两部法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相关的改进措施提出建议。
  来稿请注明:人民日报国内政治部“执法检查互动·《未成年人保护法》”栏目收。传真:(010)65368495;电子邮箱:fz1@peopledaily.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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