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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监局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年底前将进行矿井安全评估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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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3-07-01
第6版(国民经济)
专栏:

煤监局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年底前将进行矿井安全评估
  本报北京6月30日讯 记者彭嘉陵报道: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近日转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并作出具体部署。
  国家煤监局要求,依法严肃查处煤矿安全生产的违法行为。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存在重大隐患的,要采取停止生产、停产整顿和罚款等行政处罚措施。同时,对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煤矿及其主要负责人和重特大事故责任者,要按照国家安监局《关于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经济处罚的意见》,依法予以经济处罚。凡是县(市)发现两处、乡镇发现一处非法生产或属“四个一律关闭”应关未关的煤矿,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向上级人民政府通报,并提出对县、乡政府主要领导给予行政处分的建议。
  煤监局还要求,严格煤矿建设工程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设计未经审查同意不得施工,未经竣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在年底前将对全部矿井进行一次安全评估。据了解,煤监局即将发布《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条件规定》,对不符合基本条件规定之一的煤矿,依法停产整顿,限期达标。逾期不达标的,提请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关闭,并依法吊销有关证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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