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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活动公开好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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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3-07-02
第13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法制论苑

人大活动公开好
田明义
  随着民主法制建设进程的不断推进,人大如何更加有效地发挥作用,在人民群众中树立民主、法治形象?这里面包含着许多有待探讨的问题。其中,人大活动公开应是人大工作改革的方向之一。全国人大修改婚姻法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许多省、市人大为地方立法公开征求意见,大多数地方允许公民旁听人代会或人大常委会议,有些地方通过电视直播人大评议会等,已显现了人大活动公开的积极作用,对在广大人民群众中树立人大形象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人大活动公开是人民行使民主权利的客观体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集中体现“主权在民”这一原则的根本制度,使人民群众和代表了解国家权力机关的运作,是人民真正当家作主的一个基本标志,也是不可或缺的一项基本权利。人大活动只有进行公开,人民群众才能充分了解国家权力机关运作的过程和人大代表行使权利的情况,才能实现广泛的民主参与,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行使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利。
  人大活动公开是自觉接受选民监督的重要举措。目前,一些地方人大活动中的一些不良现象已引起人民群众的不满,如有的代表在任期内没有走访过选民,没有提出任何建设性的议案、建议;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时要么一言不发,要么离题万里。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代表活动没有受到选民和广大群众的有效监督。而人民对人大的活动不了解,又是造成缺乏监督的直接原因。只有人大活动公开,加强人民群众对代表的监督,让人民群众知道代表们做了些什么,才能解决有的代表只挂名不干事,或在重大问题上随便表态的问题。
  人大活动公开是宣传人大制度,树立人大权威的重要途径。如果人大工作透明度不高,人民群众对人大工作知之甚少,就势必影响人大权威的树立。人大活动公开可以拉近人大及其常委会、人大代表、选民三者之间的距离,让人民群众相信人大,支持代表履行职权。人大活动公开还可以使人民群众切身体会到人大工作的重要性。这不仅是对公民难得的民主法制意识的熏陶,对人大自身树立权威形象也有相当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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