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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要求 做好汛期救灾工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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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3-07-05
第2版(要闻)
专栏:

民政部要求
 做好汛期救灾工作
  本报北京7月4日讯 记者潘跃报道:6月以来,我国部分地区发生了严重的洪涝灾害,给灾区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严重损失,灾区群众的生产生活受到很大影响。民政部今天发出通知,要求做好汛期救灾工作。
  通知说,目前,全国正值主汛期,淮河流域防汛形势严峻,全国汛期救灾工作进入了严防死守阶段。为贯彻落实好国务院防汛工作的统一部署,各地要大力做好汛期救灾工作,进一步加大检查督促力度,认真组织落实,确保汛期救灾工作顺利开展。
  通知要求,要切实加强汛期救灾工作的领导。各级民政部门要从维护灾区社会稳定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救灾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救灾工作的领导。要认真检查24小时汛期救灾值班制度的落实情况,层层落实救灾工作责任制,切实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指挥到位。要严阵以待,切实做好救灾人员、装备、资金和物资的准备工作,一旦灾情发生要及时上报,立即投入救灾工作。各地要把救灾工作作为当前的大事抓紧抓好,对汛期救灾工作玩忽职守者,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严格突发性重大自然灾害灾情报告制度。各地要严格按照要求,切实加强对灾情管理工作的领导,指派专人负责灾情管理工作,切实提高灾情报送的时效性,重大灾情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民政部;切实保证汛期各项应急救灾措施落实到位,确保灾民生活。各地要尽快对救灾应急预案进行检查落实。已经制定救灾应急预案的地区,要按照汛期救灾形势需要,及时启动预案,按照预案设定的转移、安置、物资调集、生活保障、医疗救护等应急行动规程,做好紧急期内灾民生活安排工作,组织群众转移避险,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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