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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 执法人员非公务不得着制服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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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3-07-09
第13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

福州
执法人员非公务不得着制服
  本报讯 福建福州市人大代表吴熙在今年市人代会上提出的关于执法人员非公务需要在公共场所不得着制服的建议,日前有了令人满意的答复。
  福州市监察局表示,各执法部门都制定了有关执法人员着装的管理制度,明确规定执法人员非公务需要在公共场所不得着制服。监察局今后将把此项作为执法监察的内容。
  吴熙代表说,过去曾发生过个别执法人员在非公务时间着制服,因私事与人争执、斗殴等现象,大大损害了执法人员的形象;还有一些执法人员着制服进酒店吃喝等,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因此,他建议执法人员在非公务时间不得着制服进入公共场所。针对代表提出的建议,各有关执法部门都落实了整改措施。市国税局、地税局明确规定,税务人员非执行公务时不准着税务制服进入商场、超市、酒家、娱乐场所等。市交通局、工商局、城市管理执法局等单位对此都作出了相关规定。市交通局还对所属运政、路政、航政和公路通行费管理及稽查人员着装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规定今后凡着装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从严处理。
(李白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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