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5阅读
  • 0回复

中华全国总工会和日本工会代表团的协议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5-11-28
第1版()
专栏:

  中华全国总工会和日本工会代表团的协议
一九五五年十一月,中华全国总工会和访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日本工会代表团,在友好的气氛中,对有关工人运动的各项问题进行了座谈。在这次座谈中,双方不但在中国同日本两国工会之间的友好、团结问题上,而且更广泛地在有关亚洲和非洲所有工会之间的友好、团结问题上,取得了基本上一致的意见。
为了具体地促进以上事项,互相协商决定作以下的努力:
一、号召亚洲和非洲的一切工会,为了它们的共同任务,即民族独立、和平和提高劳动条件,更进一步地加强友好和团结。
二、为了进一步加深中日两国工会之间的友好,要为两国工会之间的来往而努力。在这方面特别要重视产业工会之间的来往。
三、中日两国工会,将从工会的角度上,为恢复两国正常的邦交和经济、文化的交流而努力。
四、相互交换资料等,以加深互相的理解。
中华全国总工会 主 席 赖若愚副
主席 刘宁一
书 记 李颉伯
日本工会访问中国代表团团长 藤田藤太郎
秘书长 浅井正弘
团员 今井三男
一九五五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