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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整社建社工作中做好发展新党员的工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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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5-11-28
第1版()
专栏:社论

  在整社建社工作中做好发展新党员的工作
在农业合作化的群众运动中,应当经常进行发展新党员的工作。结合建社和整社工作,对于那些积极参加运动的、相信共产主义的贫农和下中农成份的先进分子,应该注意对他们进行共产主义和共产党的教育,吸收他们中合乎党员条件的人到党内来。这样,就可以随着合作化的发展,在一定时期内,使每一个农业生产合作社内都能建立起党的支部、党的小组或党团小组,这对党的建设和加强党对农业合作化运动的领导,都是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的。
在农村中发展新党员必须同农业合作化运动紧密结合起来。各级党委应该将建社、整社工作同发展新党员的工作,统一规划,统一部署,并且要指导党的乡支部进行全乡分期分批建社、整社和发展新党员的规划。目前有些党委已经指导党的乡支部来进行这样的规划。四川省温江县三圣乡是一个有八千多人口的乡,现在有三十名党员,在党的乡支部领导下,已经建立了六个农业生产合作社。他们根据现在工作基础作出的规划是:在今冬要建立二十二个社,并且结合建社、整社发展新党员十九人;经过一个时间的准备工作后,到明秋再建两个社,同时发展新党员三十一人,这样连前将共有党员八十人,占全乡人口的百分之一;到一九五七年,经过老社的扩大,即可全乡合作化,全乡可建立党的总支部,在九个村成立分支部,每个农业生产合作社内都有党的小组或党团小组。当然,这种规划还不够细致,在实际工作中也还必须随时修正。但是,党的乡支部有了这样的规划,各级党委的规划就有了实际可靠的基础,党的乡支部就可以有计划有准备地去进行工作。
怎样结合建社、整社进行发展新党员的工作呢?党的支部必须在建社、整社等工作中,经常地注意发现和培养积极分子,有了大批的积极分子团结在支部的周围,建社、整社工作就有了群众基础,也就为发展新党员的工作创造了条件。选择建社、整社的骨干,必须注意他们的社会主义积极性、同群众的联系、阶级成份以及办社能力等;在建社、整社的骨干中,就可以按照党员条件选拔发展党员的对象。但是要将一个建社、整社中的积极分子,提高到共产党员的水平,还需要进行许多工作。党的支部必须有意识地分配要求入党者的具体工作,从实际斗争中进一步考验他们的阶级觉悟和政治品质,特别是在解决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矛盾的时候,在克服实际工作的困难的时候,和在同敌人进行斗争的时候去考验他们。在接收新党员入党之前,还必须对他们进行共产主义和共产党的教育,进行怎样做一个共产党员的教育,县委在训练建社、整社的骨干时,也可以将党的知识作为教育内容之一。经过这样的教育,新党员在入党之前就可能初步懂得党的知识,建社、整社的骨干也可以懂得党的领导的作用,有助于密切党同群众的联系。
在农村中发展新党员,还必须对每一个申请入党者的政治历史、社会关系进行严格的审查。在目前农村复杂尖锐的阶级斗争中,反革命分子、阶级异己分子以及各种坏分子,总是千方百计地企图混入我们党内,进行破坏党和人民事业的活动的,而他们混入党内的重要方法就是隐瞒政治历史,并且伪装积极、骗取党的信任。我们在接收新党员工作中有任何疏忽,就有可能将敌人当成社会主义的积极分子。山西省壶关县罗掌村坏分子仇怀有混入党内进行反革命活动的事例就是一个严重的教训。仇怀有是一个一贯不劳动的流氓,他的父亲和反革命的姑父都有严重的违法行为,被人民政府法办了,他对这事怀恨在心。一九四六年他混入民兵组织,长期伪装积极,一九五三年办社时,他又积极报名入社,并协助县公安局赵书成股长调查了一个案件,取得了赵书成的信任。一九五四年四月他参加了区委的积极分子训练班,看到时机已到,就积极要求入党,在赵书成的支持下,该村支部也认为“仇怀有主动入社、工作积极、开会早到、能写会说,支部没有动员他就要求入党”,因而未经严格审查他的历史和社会关系,就通过接收他入党。十月十日区委批准接收他为党员,十一日他就在村内散发反动传单。十五日举行了入党仪式,当天黑夜他又再次散发反动传单。直到县公安局到村破案时,赵书成还以仇怀有为首组织了破案小组。最后才依靠群众揭露逮捕了这个坏分子。这个教训告诉我们,接收一个新党员,仅仅看他在建社、整社中一时一事的
“积极表现”还是不够的,因为企图混入党内的敌人都会这样伪装起来的;提高政治警惕性,严格审查入党者的政治历史和社会关系,就是识别一切企图混入党内的阶级敌人的重要方法。
为了加强党对合作化运动的领导,在农村中接收一批新党员,是十分必要的,同时,合作化运动中也必然会不断地涌现出大批的积极分子,从他们中间发展一批新党员也是完全可能的。但是,目前有一些同志,片面地强调从发展党员数量上去“满足”合作化运动的需要,因而忽视了新党员的质量;也有一些同志认为,只要合作化运动搞起来了,就给发展新党员创造了条件,到一定时候突击一下,就可以完成发展新党员的任务,因而放松了发展党员经常的实际的工作。所有这些思想,都是不对的。在农业合作化运动中,我们必须发展一定数量的党员,但是更重要的是要保证新党员的质量。因此,我们必须认真地挑选新党员对象,严格地履行入党手续,加强对候补党员的教育和考查。只有这样,才能使新发展的党员都是合乎党员条件的,不让一个不合乎党员条件的人入党。
发展新党员,壮大党的组织,是每一个党员应该尽的义务。但是要将这一工作做好,必须有各级党委密切的领导,必须有党的支部经常地进行工作。每一个县委区委应该在农村工作队中,或者在区委工作人员中,挑选一批完全可靠的、在党的建设上有经验的、思想作风纯正的党员干部,来担任党的组织员,委托他们去帮助和指导党的支部做好这一工作;并且依靠他们去同新党员进行详细谈话,这对于指导发展党员的工作,有着重大的作用。现在,有些地方农村工作队中的党员干部,还没有注意做发展党的工作,有些党的支部还缺乏发展新党员的知识和经验,这就需要党的领导机关不断地帮助他们总结经验,从实际工作中逐渐学会这一工作,使发展新党员的工作,积极地有领导有计划地去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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