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7阅读
  • 0回复

大连金南路派出所推出执法为民新举措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3-12-19
第10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大连金南路派出所推出执法为民新举措
  本报讯 辽宁大连市公安局甘井子分局金南路派出所针对民警队伍在执法活动和治安管理过程中容易发生的腐败现象和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行为,制定了便于操作、利于端正警风的“四不准”制度:不准参与涉案单位及案件当事人的吃请;不准让来所办事的群众因派出所方面的原因多跑一趟腿;不准麻烦管区群众为自己办私事;不准向辖区企事业单位或居民群众乱收费。
  (姜勇)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