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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严惩破坏经济发展环境者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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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3-07-24
第10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淮北严惩破坏经济发展环境者
  本报讯 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安徽省淮北市日前出台了《关于对损坏经济发展环境的行为实行责任追究制的暂行办法》,规定凡在公务活动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给当地经济造成不良影响的,均应受到责任追究和党纪政纪处分。去年以来全市共立案二百六十三件,处理违法违纪的党员干部一百八十八人,其中县级干部十一人,移送司法机关七人。(邵仕华 王静垒 邵长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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