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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要回执费 收钱不办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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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3-07-27
第5版(社会观察)
专栏:

强要回执费 收钱不办事
  前不久,我到邮政局汇款,才知道不仅要交汇款的汇寄费;还要交3元的回执费。所谓回执,就是邮政局给你一纸收款方签收的回条。是否要回执,按说邮政局应依汇款人的意愿。但在我们这儿,你要也得要,不要也得要,邮政局说了算。不交回执费,甭想汇款。
  现在的信息沟通已非常方便。汇款之前,即以电话通知了对方;收到之后,对方很快就会回电话,比回执方便得多。
  退一步说,就算邮政局有权强迫顾客购买回执,但也不能只收钱,不办事。我汇的款,已过去一个月,而汇寄距离仅有30公里且属本县境内,但仍未收到邮政局任何形式的回执。
河北卢龙县石门镇石门街 啸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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