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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被“规划”束缚了自己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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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5-12-04
第3版()
专栏:

不要被“规划”束缚了自己
黎言
最近,河北省丰润县的个别地区,发生了一些怪现象。在新军屯区李钊庄乡的一次党的会议上,总支书记批评一个办了六十三户的新社的共产党员说:“为什么不按规划办事?为什么不执行总支委员会的决议?”为什么批评呢?因为按照总支委员会的“规划”,李钊庄村今冬明春的入社农户,只能占总农户一百四十五户的百分之四十。而这个共产党员办的社就吸收了全村总农户的百分之四十三还多。同时,村里又另外搭起了三个社架子,还有五十六户准备参加。群众运动没有按照“规划”办事怎么办呢?总支书记最后决定:要这个共产党员设法动员三十户农民出社,让他们或者转组,或者单干,等待新的规划。
在小集区的崔家屯村,去年就有十个老社。单干农民亲眼看到了合作社的优越性,进一步体会了党的合作化方针的正确性。因此,在合作化运动开始以后,先后就有一百二十户农民申请入社。结果,只有五十四户农民入社之后,合作社就停止吸收了。把六十六户农民拒绝在合作社的大门之外。因为这个村的党组织原来作的规划就只吸收五十四户农民入社。乡总支副书记对要求入社的农民答复得很干脆:“规划完成,不再吸收。”
领导上正在纠正这种错误,但是,这种对待规划的态度,却值得引起注意。
有了全面规划,我们就能做到心中有数,就可以争取主动,避免被动,加强计划性,减少盲目性。但是,进行这种规划必须由党员、干部、积极分子认真地研究,必须同群众反复地商量,一点也轻率和粗糙不得。而李钊庄乡和崔家屯村制定规划的时候,既没有同干部、积极分子研究,更没有同群众商量,只是根据区里的规划指标给各村分配数字,或者根据自己的主观推断确定百分比。因此,他们制定的规划同实际需要中间的距离差得这样大。规划应该尽可能适合实际需要,但是,做到完全适合实际需要是很不容易的,因此,在执行规划的时候,就必须灵活,不要让规划束缚了自己,束缚了群众运动。应该根据群众运动的发展和变化,随时修正规划,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发挥规划对群众运动的推动和指导作用,而不至于像李钊庄乡和崔家屯村那样,把规划变成妨碍群众社会主义积极性的“清规和戒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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