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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家的义务、职责与奉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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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3-07-30
第5版(视点新闻)
专栏:弘扬奉献精神大家谈

奉献精神与企业的社会责任
本期主持:本报记者 刘莉莉 嘉宾主持: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 文静
企业家的义务、职责与奉献
全国政协委员、山西安泰集团董事长 李安民
  我认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判断一个民营企业家是否在奉献,应该理清义务、职责与奉献三个层次。
  依法纳税是首要义务
  说到奉献,一些办企业的人会说自己纳了多少税。其实,依法纳税是每个企业必须履行的义务。义务是带有强制性的,不履行就要受到法律制裁。企业的生存与发展离不开对社会公共资源的使用,纳税实际上是支付这些公共资源的“使用费”,如果没有税收,这些资源就会枯竭,从而损害到每个个人和企业的利益。因此,纳税是企业对国家和社会必须承担的最基本义务。我们安泰集团这两年就上缴各种税金超过1.5亿元,这只能算是尽义务,不能自称是“奉献”。随着我们企业的发展壮大,缴纳的税也会越多。
  竞争求胜是第一职责
  都说办企业要不怕竞争,要追求利润最大化。在自己兴办企业的近20年里,我觉得这句话没有错。如果不追求利润,不能在竞争中求胜,企业就不可能生存,更不可能壮大发展。每个岗位都有其特定职责,而作为企业家,其第一职责就是在遵纪守法的前提下,追求利润,竞争求胜。这话听起来有点冷酷,更有人会觉得这与奉献仿佛是矛盾的。其实,只要企业合法经营,通过技术创新、营销创新、管理创新等科学手段,降低成本,扩大优势,把弱势的对手挤出市场,实现优胜劣汰,这本身就是有利于国家经济发展、有利于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一种有益的行为。虽然,这还不能算是奉献,但却是企业家的职责,而且是第一职责。这是企业家奉献社会的基础。
  奉献是企业家的高境界
  我认为,奉献是企业家一种高境界的诉求,有这种境界的企业家追求一种精神上的满足和愉悦,而不是为了功利目的,如:宣传企业或是树立个人形象。
  捐资助困、先富帮后富是企业家弘扬奉献精神的现实渠道。企业家比一般人更有条件去扶贫济困,同时,企业家积极投身于公益事业,对于在全社会形成助人为乐、扶贫济困的良好社会风气也能起到一种带动作用。
  这些年的经历也让我深深认识到,为扶贫救灾、兴办公益事业捐款赠物固然重要,但单纯捐款救济,只能救急一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投资办厂,帮助贫困乡村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变“输血”为“造血”,才能帮助他们从根本上摆脱贫困。“光彩事业”就为我们民营企业家投身公益事业、实现共同富裕提供了一种比较有效的机制。我作为发起人之一曾参与开创了“光彩事业”,同时也积极带头回馈社会。截至2002年底,安泰集团为光彩事业已经投入资金3000万元,为社会公益事业资助1180万元。但是我本人和集团员工从投身社会公益事业中感受到了企业家和企业的社会价值,这是一种无价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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