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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我国城镇登记失业率4.2% 中央财政安排再就业资金47亿元;38万“4050”人员实现再就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人员同比增长18%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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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3-07-30
第6版(国民经济)
专栏:

上半年我国城镇登记失业率4.2%
  中央财政安排再就业资金47亿元;38万“4050”人员实现再就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人员同比增长18%
  本报北京7月29日讯 记者白天亮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获悉:截至今年6月底,全国城镇登记失业人数为795万人,登记失业率4.2%,比去年底增加了0.2个百分点。全国共有443.5万下岗失业人员领取了《再就业优惠证》及相应证明,其中135万人实现再就业,包括“4050”人员38万人。
  据了解,到6月底,全国共有国有企业下岗职工356万人,比上年底净减少54万人。北京、上海、浙江、福建、广东、辽宁已全部关闭再就业服务中心,顺利实现并轨。天津、江苏、山东等地,失业保险已成为下岗失业人员主要保障形式。上半年,全国共有558万失业人员享受到不同期限的失业保险待遇,比去年同期增长18%。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各地都采取措施加快推进再就业工作。全国上下初步形成统一领导、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再就业扶持政策进一步完善。到6月底,全国31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已制定出台贯彻中央12号文件的具体实施意见。资金投入力度继续加大。上半年,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共同下达了2003年度中央财政补助地方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其中中央财政安排再就业资金共计47亿元。下一步,有关部门将组织好全国落实再就业政策督查活动,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各地还将加大对服务业、非公经济、中小企业等新的就业增长点的扶持力度,保证净增就业岗位任务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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