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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见义勇为有保险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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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3-08-02
第5版(视点新闻)
专栏:弘扬奉献精神大家谈

  武汉:见义勇为有保险
  本报记者 杜若原
  2003年6月5日,武汉市两位见义勇为受伤的勇士获得保险公司赔付的意外伤害保险医疗费。这得益于武汉市见义勇为基金会采取的一项新举措。
  武汉市每年涌现的见义勇为者中有部分人受伤或牺牲。见义勇为基金会每年可动用的资金主要用于奖励见义勇为者,但在对他们进行医疗救助、抚恤解困时,则显得力不从心。基金会副会长王家启说,基金会的资金来源有限:政府每年拨款25万元,社会各界捐一部分。10年来,该会从社会各界共筹资400万元,而同期武汉市市、区、街道三级共表彰见义勇为先进分子4542人。由于资金有限,部分见义勇为伤残者的医疗费难以解决。
  2001年9月,基金会向全社会发行“见义勇为爱心卡”,至今年4月,筹措到600万元。如何让这笔善款安全增值,同时充分发挥社会保障作用?基金会决定向新华、泰康两家人寿保险公司投保400万元,办理了不特定对象的见义勇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今年5月1日起开始生效。这份保险的适用对象是:武汉市范围内在见义勇为行动中受伤、致残或牺牲,并受到市级或区级表彰的人士。见义勇为牺牲人员每人抚恤1.5万元,受伤人员每人医疗费的理赔金额最高为6000元,不足6000元的按实际金额理赔。
  王家启算了一笔账:400万元投保,期限为5年,每年可以获得最多8万元的理赔,5年就能为见义勇为者提供40万元的保险;5年后,基金会除了收回400万元本金外,还可以从保险公司获得64万元的“分红”。这样,基金会在不动用400万元本金的情况下,5年中实际可用于救治、抚恤的资金为104万元。
  此番首次获赔的两人中,“的哥”陈刚勇斗劫匪,身中3刀;68岁的居民黄志华与盗割电缆的歹徒搏斗,左眼负伤。据了解,黄志华的医疗费在6000元以内,由保险公司全部赔付;陈刚的医疗费用超出6000元,超出部分将由市、区见义勇为基金会自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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